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光等辞去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22日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马光因到龄退岗,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王霞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光、王霞2人辞去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赵忠民、曹爱民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的规定,赵忠民、曹爱民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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