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刘莹等3人辞去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2-23 15:26:4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6年12月23日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莹、李凯、武军辞去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 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 23日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