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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杨晓丹等辞去明山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10 09:41:2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927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杨晓丹、张海涛、王玉福、慕海清四人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明山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于恩华、徐然二人因年龄原因,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明山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张丽、李静、孙洪文、苏元顺、孙建国五人因当选为市人大代表,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明山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陈保江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明山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晓丹、张海涛、王玉福、慕海清、于恩华、徐然、张丽、李静、孙洪文、苏元顺、孙建国、陈保江十二人辞去明山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的规定,杨晓丹的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自动终止。马学成、赵英军二人因工作原因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自动终止:(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的规定,二人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