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礼鸣等辞去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张礼鸣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李静因年龄原因,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张建华因身体原因,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礼鸣、李静、张建华三人辞去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隋显利、杨飞、李梁三人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自动终止:(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的规定,隋显利、杨飞、李梁三人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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