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248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 主题分类: | 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明山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召开全局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明确贯彻落实意见。
《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出发点,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突出政治属性,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起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财会监督法律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是,一是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二是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健全财经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快补齐法治建设短板,依法依规开展监督,严格执法、严肃问责。三是针对重点领域多发、高发、易发问题和突出矛盾,分类别、分阶段精准施策,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监督效能。四是坚持协同联动,加强贯通协调,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
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主责部门,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准确把握《意见》的要义和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全面开创我区财会监督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