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党委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5-01-21 | 成文日期: | 2015-01-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工作。检查和审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
2、协助党委管好党风工作。调查分析各时期的党风党纪状况;搞好党风党纪考核工作;制定端正党风的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
3、搞好党内监督,进行党纪教育。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挥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反腐蚀的能力。
4、保护党员民主权利。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使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5、搞好调查研究工作。检查和指导下级纪委开展工作,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内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纪检工作任务,帮助基层纪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6、搞好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健全纪检机构,配齐、配好纪检干部;搞好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纪检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明山区纪委监察局
2.明山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21.1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0.86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0.27万元。
(二)支出总计221.13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206.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1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29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14.29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7万元。
1.公务接待费1.5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人员加班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7万元。201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