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总工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人民团体
发布日期: 2016-09-02 成文日期: 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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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总工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9-02 15:51:10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总工会主要概况

一、主要职责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区总工会是全区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区总工会由区委和市总工会领导。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贯彻区委的指示、决议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省工会代表大会、市工会代表大会、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做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和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以及其他与职工利益相关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参与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我区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全区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五)协助区委管理区直工会干部;研究制定全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区直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做好全国、省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
(七)负责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区各级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总工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总工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111.23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11.23万元。
(二)支出总111.23万元
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保险支出60.43万元,退休人员工资47.06、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3.74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111.23万元,基本支出111.2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4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60.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支出包括基本工资22.36万元、津贴补贴20.33万元、十三个月奖金2.14万元、社会保障3.19万元、生活补助12.41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6万元,工会退休人员工资。
3. 住房保障支出3.74万元,工会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物(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经费。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