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慈善总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5-09-06 成文日期: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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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慈善总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5-09-06 15:00:26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提倡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募集慈善资金,开展社会救助,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一)筹募善款。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创始资金、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慈善资金;接收政府、单位、个人、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捐赠;接受市、区民政部门和区内外慈善总会委托的其他捐赠;开展合法的社会募捐活动。
(二)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救助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包括助寡、助孤、助残、助医、助学等。
(三)紧急救助。承担赈灾援助工作,接收、分配区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资产,协助政府开展赈灾救济工作。
(四)社会福利。组织和支持热心社会慈善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上的弱者、病者提供扶助和服务;承办政府委托的社会福利事业。
(五)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慈善救助事业;组织慈善宣传,争抢慈善意识;组织热心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为困难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
(六)进行慈善文化和慈善事业发展研究,弘扬慈善精神,探索具有我区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七)对外合作与交流。开展向区内外的慈善机构交流与协作,为在我区兴办慈善事业的各种机构和有关人士提供帮助和服务;参与区内外的慈善援助活动。
(八)协调和指导各办事处慈善团体工作;加强与区内外各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协作,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
(九)表彰奖励为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团体)和个人。
(十)其它。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组织编撰有关慈善事业的书刊、资料,研究和介绍先进慈善事业的理论、方针和经验。

第二部分 本溪市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6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62万元
(二)支出总计23.6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6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1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慈善事业: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
5.公益性捐款:公益性捐款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并用于公益事业的财产。
5公益事业: 公益事业即指用于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6.捐赠: 捐赠是自愿的无偿的、其使用必须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7:慈善:是在慈悲的心理驱动下的善举。两层意思,一是慈悲的心理,二是善举.真正意义的慈善行为应是一种不附加要求的施舍。施舍本身就是一种快乐,一种满足。
8.定向捐赠:所谓的定向捐赠是指根据捐赠人的捐赠意愿,为特定的对象进行捐赠和资助而实施的慈善活动,是慈善捐赠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