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5-09-07 | 成文日期: | 2015-09-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负责全办事处的经济建设、计划统筹、人事劳动、财政、统计、乡镇企业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全国全办事处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经济、水利、林业、交通、土地等方面工作。
(四)、围绕寄宿制学校建设与完善,把农村教育事业做大做强,坚决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三补”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五)、负责扶贫、双拥、优抚、老龄、五保、殡改等工作。
(六)、负责全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及文化、体育、卫生、有线电视、劳动安全、村镇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实施本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防民防及征兵工作。
(八)、协调与引导税务、电信、电业、信用社、卫生院、派出所等驻地单位相应事务。
(九)、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本办事处事业、行政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四)、财政所
(五)、企业管理站
(六)、农业技术服务站
(七)、林业站
(八)、文化站
(九)、计划生育服务站
(十)、搬迁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15.4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115.4万元。
(二)支出总计1115.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16.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1万元。
2.项目支出699万元,主要包括信访事务、人口计划生育事务、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村级组织运转等业务支出。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高台子办事处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4万元,项目支出69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万元,计划生育支出70.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83.3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18.2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9万元;
(3)信访事务业务33.9万元;
(4)事业运行23.5万元;
(5)其他财政事务支132.1万元;
(6)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1.1万元。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3万元,包括:其他文化支出12.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3万元,包括:
(1)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支出23万元:
(2)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支出15万元:
(3)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24万元:
(4)其他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3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万元,包括:
(1)老龄事务支出3.3万元;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万元;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54.6万元;
(4)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2万元。
5.城乡及社区事务支出10.7万元,包括: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7万元。
6. 农林水事务支出483.3万元,包括:
(1)农业支出142.2万元;
(2)林业支出20万元;
(3)水利支出81.4万元;
(4)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39.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1万元。
1.公务接待费0.8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1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其中公务用车2台、通勤车1台、保洁车8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访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