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5-09-09 | 成文日期: | 2015-09-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明山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由原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明山区明山街道办事处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只包括明山街道办事处一家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明山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明山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4年明山街道办事处收入总计391.5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370.9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88万元。
(二)、支出总计391.55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5万元,教育支出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93万元,农林水支出5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明山区明山街道办事处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9万元,项目支出243.9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5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5万元,教育支出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93万元,农林水支出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3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