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太子河新城管委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5-09-11 成文日期: 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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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太子河新城管委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5-09-11 16:31:31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太子河新城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负责管委会重要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安排;负责管委会的文件起草、收发、打印及印章管理;负责管委会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及后勤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年度建设计划制定和土地建设指标的协调工作;负责编制辖区内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管辖规划区内供水、供气、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做好相关规划设计的衔接工作。
   (三)负责管辖规划区内项目的立项、环评等市级下放权限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帮助项目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以及进区企业需要协调的其他事项,为进区项目建设提供全程服务。
   (四)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招商引资的相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管辖规划区招商引资宣传工作,接待来访客商,推介招商项目,加强投资信息交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五)负责管辖规划区内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管辖规划区土地整理项目计划,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转让等工作。
   (六)承办市、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溪市太子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土地整理局。

第二部分 本溪太子河新城管理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太子河新城管理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38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1.3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8万元。
(二)支出总计11.38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11.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8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无。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太子河新城管理委员会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万元,项目支出无。
(二)具体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8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11.38万元,主要是用于工资薪酬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