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7-09-12 成文日期: 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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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12 09:18:07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统计政策、规划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制订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区直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系统,完成各项统计数据处理汇总上报任务,指导各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组织加强全区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报名工作。

    (七)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所属单位2户。其中:全额事业单位2户,分别为普查中心和统计执法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本溪明山区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7.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7.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1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23.1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1.8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2万元。

2.项目支出3.9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统计抽样调查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97万元

主要是部分支出尚未结清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0万元,项目支出3.97万元。明山区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中,本年收入127.15万元,同比增加1.15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2016年农业普查工作已经开始,下拨前期农业普查试点经费;明山区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中,本年支出123.18万元,同比增加13.03万元,增长11.8%。主要是因为组织农业普查试点工作、统计开放日等大型活动花费经费较多。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1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2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3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79.01万元,主要是工资及定额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35万元。

(3)专项普查活动11.03万元,主要是农业普查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87万元,主要是6人退休工资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万元。明山区统计局2016年“三公”经费为1.19万元,同比减少了2.39万元,下降66.8%,主要是因为我单位的公务用车辽E9681B因公务车改革被收回。

 

1.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明山区统计局未发生政府采购行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