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有线电视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7-09-12 成文日期: 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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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有线电视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12 09:20:32 【字体:

 

第一部分 明山区有线电视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本区域农网广播电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二)负责拟订区广电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区广电建设格局。
(三)负责全区城乡有线电视播出及安装、维修维护工作。
(四)制定明山农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全区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传输、检测和安全播出。
(五)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明山区有线电视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收费科、工程队、中心收费厅、高台子有线电视站、卧龙有线电视站及牛心台有线电视站。 

 

第二部分   明山区有线电视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明山区有线电视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7.77万元
(二)支出总计237.77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明山区有线电视管理中心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5万元,项目支出37.72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1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本年度经政府采购执行购置工程用熔接机、放大器、分支器等专业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文化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