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5-00066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委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党委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5-01-13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委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明山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明山区委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明山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明山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区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区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区委党的建设工作(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提出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考察区委管理的干部,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主管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及区委具体工作要求,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研究拟订和协调落实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法规,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库,组织评选区级优秀专家和落实有关待遇,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工作制度改革宏观指导,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负责督促检查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处理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组织拟任区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党章党规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核测试,指导,协调、检查各区直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全区公务员进行监督,牵头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联系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区组织系统举报工作。
(九)负责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对全区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市、区委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建议,拟订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调研和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与待遇落实工作,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组织指导凝聚和激发离退休干部正能量的相关活动,宣传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典型,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工作,承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关于实绩考核的职责分工。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并负责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区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业务指标考核。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明山区委组织部(本级)
第二部分明山区委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明山区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876.0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76.09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876.0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4.08万元;
2.项目支出572.01万元;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明山区委组织部专项资金共0 个,涉及资金0 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明山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04.08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明山区委组织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明山区委组织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明山区委组织部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 台,金额 0 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年,明山区委组织部应编制部门 (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6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16个,涉及资金572.01万元,编制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明山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