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部门预算(2015)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
发布日期: 2015-09-01 成文日期: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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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部门预算(2015)

发布时间:2015-09-01 09:16:13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工作。检查和审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
2、协助党委管好党风工作。调查分析各时期的党风党纪状况;搞好党风党纪考核工作;制定端正党风的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
3、搞好党内监督,进行党纪教育。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挥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反腐蚀的能力。
4、保护党员民主权利。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使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5、搞好调查研究工作。检查和指导下级纪委开展工作,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内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纪检工作任务,帮助基层纪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6、搞好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健全纪检机构,配齐、配好纪检干部;搞好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纪检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明山区纪委监察局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188.29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13.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3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