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3-00143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23-01-07 成文日期: 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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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07 13:25:5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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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明山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明山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明山司法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表1)

二、收支预算总表(表2)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项目(债务)

 

 

部分 明山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区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乡镇、街道及行业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和规范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四)指导和管理全区刑释解教回籍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负责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调研工作,并组织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司法局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协调工作。

(九)抓好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明山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明山区司法局机关 

  

部分 明山区司法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明山区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507.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07.73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507.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3.05万元;

2.项目支出124.6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明山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明山区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明山区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部分 明山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司法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