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174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3-01-07 | 成文日期: | 2023-01-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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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表1)
二、收支预算总表(表2)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项目(债务)
第一部分 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根据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授权,围绕党的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等全面履行职能。
(二)、指导村(社区)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三)、负责全街道的经济建设、计划统筹、人事劳动、财政、统计、企业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街道村(社区)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全办事处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经济、水利、林业、交通、土地等方面工作。
(五)、负责扶贫、双拥、优抚、老龄、五保、殡改等工作。
(六)、负责全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及文化、体育、卫生、有线电视、劳动安全、村(社区)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实施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防民防及征兵工作。
(八)、协调与引导税务、电信、电业、信用社、卫生院、派出所等驻地单位相应事务。
(九)、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二)、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
(六)、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八)、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
第二部分 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639.6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39.62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639.6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1.14万元;
2.项目支出358.4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运行经费预算为281.1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