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4-0017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4-01-06 | 成文日期: | 2024-01-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
(三)负责辖区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 (四)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六)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七)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八)负责党务、政工、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保密、武装、老干工作、文秘、档案、信息、调研、信访、人事、民政、水利、林业、财务、等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为办公室、财政所、纪检办、组织人事、农经站、农机水利站、工会妇联、计生办、民政办、林业站、司法所、农科畜牧站、城管土地站、残联统计劳动站、文化教育卫生站等相关各主站组成。
第二部分 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207.9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07.91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207.9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92.91万元;
2.项目支出715.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运行经费预算为492.9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39.81万元。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34.8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明山区卧龙办事处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