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5-00118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5-01-13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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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 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51号),制定本规定。
2、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3、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明山区就业管理规定,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区事业单位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职称评审权限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及国家特殊需要人员选调、安置工作;制定全区事业单位招录计划并组织招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工勤人员岗位等级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部分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881.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81.08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出5210.8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81.08万元;
2.项目支出2329.80万元;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资金共19个,涉及资金2329.80万元。其中: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50.00万元,人社局事业工作人员培训1.00万元,人社局劳动合同及备案表复印费1.00万元,人社局社保、医保经费1.00万元,人社局考工预算5.00万元,人社局移动数据专线1.00万元,人社局招聘培训高层次人才5.00万元,人社局退休证工本费1.00万元,人社局各类人员考试职称评审费3.00万元,人社局被征地农民保障金300.00万元,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60.00万元,人社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200.00万元,人社局公益性岗位补贴30.00万元,人社局创业项目补贴50.00万元,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支出1.00万元,人社局劳务派遣45.00万元,人社局一次清130.00万元,就业见习30.00万元,三支一扶经费15.8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行经费预算为5210.88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预算单位金额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年,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编制绩效目标共1 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数量)为 100 %.。2025年编制绩效目标的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9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9个,涉及资金2329.80万元,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其他运转类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