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5-00119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25-01-13 成文日期: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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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1-13 12:50:3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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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明山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明山区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明山区商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部分 明山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相关实施细则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开放体制改革、流通体制改革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推进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定。起草我区外事工作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区重大外事、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我区对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负责研究全区内、外贸发展及招商引资等重大问题,负责汇总全区内、外贸发展及招商引资的总体情况,分析全区内、外贸发展及招商引资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全区商务系统的新闻发布联络工作,负责全区商务系统因公出国(境)团组的报批工作,组织协调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含跨境)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强化服务贸易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水平,负责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监测、分析、评价体系。

(六)拟订全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参与对全区重点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七)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导商业企业诚信经管,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八)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九)宏观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拟定和修改全区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组织、管理和协调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招商引资项目,策划、组织和实施全区国(境)内、外经贸招商活动。

(十)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拟订全区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建设,拟定全区年度进出口贸易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研究推广新型贸易方式,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贸易促进活。

(十一)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执行国家、省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设备、技术等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拟订全区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三)协调全区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配合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国际贸易摩擦的应诉工作。

(十四)宏观指导协调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指导全区利用外资的投资促进工作,研究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的问题。

(十五)负责全区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合作与建设,引导鼓励支持本地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与境外贸易机构和有关组织开展交流合作,研究拟订我区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协调处理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中的相关事务。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经贸政策。

(十六)负责对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检查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区市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的管理办法,协调指导我区市级经济开发区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协调我区市级经济开发区建设评价考核及申办审核工作。

(十七)协调我区与国内外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我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我区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调来我区采访的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区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我区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区内涉外突发事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有关事务,负责来我区采访的港澳记者的有关事务,指导我区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港澳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十八)协调和组织承办在我区举办的国际会议,参与协调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参与协调来我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十九)落实我区有关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的报批工作。

(二十)承担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本溪市明山区商务局要加强全区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贸出口工作。加强境外洽谈项目的协调工作,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局负责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贯彻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设立本溪市明山区商务局(正科级),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设事业单位明山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科级单位。

 

 

 


部分 明山区商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明山区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29.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9.96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29.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6.96万元;

2.项目支出73万元;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商务单位专项资金共 6 个,涉及资金73 万元。其中:商务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项目 13 万元;展会经费项目 2 万元;商务综合事务项目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项目5万元;代理记账费项目1万元;促消费活动经费项目5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明山区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6.9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明山区商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明山区商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明山区商务局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 台,金额 0 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年,明山区商务局应编制部门 (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 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 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6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6个,涉及资金 73 万元,编制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部分 明山区商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商务局单位预算批复表(部门批复单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