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5-00121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5-01-13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明山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明山区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明山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明山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法律、法规;起草区域性审计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年度审计计划。
(二)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参与省、市审计机关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区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
3.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决算。
4.区属国有企业、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区政府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接受指令或委托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组织实施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能源资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区属政府投资、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效益审计。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实施计算机审计,检查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
(十)承办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 一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 行政单位,纳入本套预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 0个。
第二部分 明山区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明山区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53.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3.77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53.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7.77万元;
2.项目支出36万元;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明山区审计局专项资金共 0 个,涉及资金0 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明山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7.7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明山区审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明山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明山区审计局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 0 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年,明山区审计局应编制部门 整体绩效目标共1 个,实际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 1个,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其他运转类项目共7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其他运转类项目共7个,涉及资金 36 万元,编制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 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明山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