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部门预算(2014年)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5-01-20 成文日期: 20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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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部门预算(2014年)

发布时间:2015-01-20 09:10:27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统计政策、规划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制订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区直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系统,完成各项统计数据处理汇总上报任务,指导各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组织加强全区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报名工作。
    (七)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所属单位2户。其中:全额事业单位2户,分别为普查中心和统计监察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2014年收支总预算128.38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明山区统计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9.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1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