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招商局部门预算(2014年)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5-03-02 | 成文日期: | 2015-03-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招商局部门预算(2014年)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招商引资、对外经济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相关的政策方针。
(二)、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和贯彻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外开放实施方案以及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各单位指标,对区内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工作进行指导、跟踪和考核。
(三)、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和外经贸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外联考察招商,接待来访客商,推介招商项目,推进洽谈签约,吸引和协助外资参与国企改组改造工作。
(四)、协助开展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项目摆放工作。
(五)、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服务,做好跟踪落实、协调服务、维权保护等方面服务。
(六)、持续开展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开发建设工作,组织协调重点招商项目的研究考察、开发论证、包装立项、策划宣传。
(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宣传工作,协调促进明山与国内外友好城市的联络工作,加强投资信息交流,推进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八)、定期汇总、上报招商引资和对外经贸工作进展情况,提供推进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招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招商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明山区招商局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招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溪市招商局2014年收支总预算154.29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明山区招商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34.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