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北地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2016)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6-01-27 成文日期: 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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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北地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2016)

发布时间:2016-01-27 09:44:36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北地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市、区政府决议、决定的落实,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
   (二)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
(三)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四)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五)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六)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七)指导居家委会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建设,提高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发挥居委会作用。

  (八)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劳动力资源开发、配置、管理、监督及劳动保险的政策贯彻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水、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工作。
  (十一)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区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北地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北地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明山区北地街道办事处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北地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溪市北地街道办事处2016年收支总预算376.04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明山区北地街道办事处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府办公厅(室)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