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部门预算(2016)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6-01-28 成文日期: 201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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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部门预算(2016)

发布时间:2016-01-28 15:58:38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区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
   (五)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区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区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采购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研究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区本级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管理。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国家企业财务制度,拟定并组织执行全区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资产评估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区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429.07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7.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关于明山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2月23日在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区财政局局长李春忱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关于明山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常态、抓住新机遇,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下行压力,认真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全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实现本年财政收支平衡,全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预计到年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08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7827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2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88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预计完成情况:教育11326万元;科学技术56万元;农林水事务3290万元;公共安全36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22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事务及其他各项支出2634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预计到年底,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60万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预计到年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080万元,增值税、消费税返还及所得税基数返还2579万元,原体制补助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收入1127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049万元,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456万元,其他补助369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8232万元,上年结余1499万元,按照盘活存量资金要求由政府性基金调入3849万元,收入总计为655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881万元,专项上解3187万元,新体制上解10498万元,支出总计为6556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预计到年底,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4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440万元,收入总计为5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60万元,按照盘活存量资金要求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849万元,支出总计为510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上述预算执行数字为预计完成情况,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所调整。
  二、关于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全区财税部门坚持增收节支,坚持依法理财,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民生为先,扎实推进财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上下功夫,助推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落政策抓项目。紧紧围绕东北新一轮振兴的历史机遇,坚持以项目建设为基础,提升改造抓存量,解放思想聚增量。认真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坚持“互联网+”的理念,坚持绿色、环保、科技、高效的理念,深化钢铁深加工和新材料加工产业发展;加大国电投、李家山搬迁改造等项目资金的筹措力度,涵养后续税源。二是重扶持壮企业。加大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扶持力度,积极为企业向上争取项目扶持资金,让企业“温暖”过“寒冬”。落实“双创”扶持政策,兼顾小微企业发展,加速企业提档升级。三是扩优势创新兴。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关东旅游文化产业长廊为核心的文化产业集群;积极推进“互联网+体育”产业的发展,扩大有效税源。四是抓收入强保障。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的压力,狠抓组织收入不放松,坚持依法征收,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认真做好税收收入清缴工作,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健全非税收入审批、征收、管理等方面制度,靠制度提升执行力,确保非税收入征管质量。五是细分析挖潜力。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税源分析,挖掘增收潜力,查找征管薄弱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抓好税源征收工作、做好重点税源监控、防止跑冒滴漏提供坚实后盾。
  (二)在控制财政支出上算细账,促进各项事业有序开展
  一是压缩行政成本。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保障百姓“过好日子”的思想,加强对财政资金和各项费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压缩行政运行经费。进一步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预计到年底“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9%。二是保障民生事业。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原则,筹措资金按期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工作。集中有限财力全力做好民生事业,安排农林水支出329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长效管理,落实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安排教育支出11326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3万元,主要用于失地农民保险、优抚安置、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运转、困难企业医疗保险等,进一步完善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48万元,主要用于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三是确保支出有效。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数额执行预算。不断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于已经确定的支出项目,严格审批和拨付程序。全面挤压存量资金的空间,收回该收回的资金统筹使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存量资金。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考评机制,增强项目编制的合理性和资金安排的科学性,使资金安排与项目规模相适应、项目进度与支付进度相匹配。
  (三)在深化制度改革上做文章,实现财政管理科学规范
  一是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效率。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财政管理一体化平台,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提高了预算指标管理水平、自动化程度和国库集中支付率。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实行零基预算,细化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按照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留有余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加强政府预算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三是强力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公务卡结算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强制目录内项目全部通过公务卡结算,确保支出规范化。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增强产权管理意识,摸清家底,完善制度,实行监管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五是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积极打造“阳光采购”,严格做到程序科学,公平、公正,确保交易工作依法有序开展。2015年全区共组织各种采购活动198 次,实现政府采购金额1643万元,节约资金约 306 万元。六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动态监控,对存量债务进行清理和甄别,切实加强对债务的规范管理。截至目前现存债务14535万元,其中政府负责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3395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140万元。
  (四)在加强资金监管上建机制,保证财政资金高效安全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制定下发了加强区财政资金管理、加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等五个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动态监管、跟踪问效,切实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二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高度重视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全区64家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部门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提高了政府和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的透明度。三是提高财政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财政专网建设,整合“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等业务系统,实现财政网络一体化建设,有效节约资源,提高财政信息的安全性。四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全方位、多角度动态监控,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惠农资金事前、事中的监管。在全区66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务管理。
  各位代表,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无法增长与刚性支出快速增长的矛盾十分突出。在经济增速换挡回落的新常态下,税收收入平稳增长的难度不断加大,财政增收十分困难,而刚性支出急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二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府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监督工作需要及时拓展监督平台,创新监督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明山经济社会大发展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政改革,坚持依法理财,转方式、调结构、优支出,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资金绩效,增强服务能力,为新明山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区2016年收支预算(草案)安排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5666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安排40098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增长6%;非税收入安排5568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增长6%。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0578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下降218%。若考虑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预计完成会略有增长。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23万元;国防支出2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445万元;教育支出1500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9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2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8万元;预备费安排41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00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增长392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50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增长5746%。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5666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9433万元,收入总计为550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0578万元,新体制上解1123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3283万元,支出总计为5509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0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500万元,收入总计为8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5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四、关于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6年,我们将认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扎实有效推进财政各项工作,确保完成2016年各项预算任务。
(一)以做大财政收入为根本点,全力提升保障能力
  一是大力支持企业发展。把握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机遇,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完善帮扶对接机制,助推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招商等部门的协作,协助制定有关政策、争取政策扶持,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财政贡献率。二是全面强化项目建设。从资金、政策、环境等方面支持重点项目的建设,不断优化项目发展环境。加大重点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保障后续税源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三是持续发展新兴产业。发挥区域资源优势,支持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建设,积极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扩大有效税源。四是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利用我区土地储备存量充足的优势,用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的政策,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出让实现财政收入增收,缓解财政运行压力。
(二)以提高收入质量为着眼点,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一是依法组织收入。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抓牢抓实日常征管,规范税收管理,强化税源监控,全面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加强分析调度。加强财政与税务部门的配合,建立税收收入指标考核机制,定期调度,认真研判,强化分析,解决问题。加强沟通,了解掌握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落地情况,做好跟踪管理,强化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税费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三是挖掘增收潜力。加强对建筑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动态监控,加大餐饮服务业征管力度,解决跑冒滴漏,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对企业申报的管理工作,下大力气解决企业欠税问题,对已扣押的房产抓紧组织拍卖,及早实现税收收入。四是规范非税收缴。调动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积极性,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收缴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三)以服务民生事业为落脚点,努力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节俭开支,进一步压缩 “三公”经费、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支出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和超预算安排支出,立足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个人支出、后事业列支”的原则,分轻重缓急编制项目支出计划。二是全力保障民生支出。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原则,切实保障民生支出预算,及时拨付,强化管理,认真做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改革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不出现拖欠工资、拖欠养老金、拖欠医保费等现象。积极筹措资金,大力发展科技、“互联网+”和体育文化旅游大健康产业,全力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工程。三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依法有序地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动预算支出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使财政支出责任更加明晰,有效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决策水平,提高政府部门的运行效率。
(四)以深化制度改革为着力点,不断规范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夯实预算基础信息,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本着精简、科学、高效、零基的原则,健全预算标准体系,严控预算追加,加大预算执行力度。二是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执行政府采购审批,该“进场”的全部“进场”,规范政府集中采购交易行为,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撬动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运行。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存量债务总量,合理确定偿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和偿债规划。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减少政府债务偿债压力,弥补建设资金不足。四是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超前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前期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全面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五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摸底调查、登记造册,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以强化资金监管为关键点,切实提高理财水平
  一是细化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细化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信息化制度,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巩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强化土地征收、拆迁整理工作的资金监管工作,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的检查,严格监督检查预算单位各项支出,及时纠正违规和不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三是创新监管举措。强化监督意识,明确监督职责。将财政资金监管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各位代表,2016年经济发展形势依然复杂而严峻,财政收支任务仍然繁重而艰巨。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抢抓机遇,坚定信心,明确目标,主动作为,努力化解财政运行中的矛盾和困难,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加快新明山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