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部门预算(2016)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6-02-03 成文日期: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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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部门预算(2016)

发布时间:2016-02-03 08:50:59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发展计划,调整全区中小学校的布局。拟订区域性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及确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区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各镇(街)、村(社区)等有关教育工作。
(四)组织对全区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评优,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提出全区教育经费年度需求和使用计划。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办法;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教育基建投资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审批和管理中小学校舍、场地用途的改变及分配教育资源的指标工作;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六)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管理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七)指导所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品德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区学校安全工作。
(八)负责全区各校中小学生校内外活动管理,区少年宫和校外活动站(家)的管理,建立全方位、社会型的青少年教育网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编制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及全区体育运动队的设置和布局,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发展体育市场,指导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事业支出(其中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本溪市教育局2014年收支总预算11030.33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