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2017)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7-01-18 | 成文日期: | 2017-01-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2017)
第一部分 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在明山区财政局统一领导下,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
(二)根据园区发展规划编制好本单位基本运转的年度用款计划。
(三)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四)财务收支活动的收支和总结,根据会计核算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五)承办园区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39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9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3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9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37.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8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数为35.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取暖费、水电费、劳务费、福利费等。
四、关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0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六、关于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38.39万元。
七、关于2017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的说明
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收入总预算数3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9万元。
八、关于2017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的说明
本溪汽车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支出总预算数3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9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事业单位运行项目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