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部门预算(2018年)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7-12-20 | 成文日期: | 2017-12-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部门预算(2018年)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主次干路、街巷路保洁管理工作;指导、检查、考核民办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环卫运输及城肥清掏清运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域内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建设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居住区绿化建设管理;组织实施义务植树和开展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验收、推荐和申报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市容市貌管理工作。重点抓好“门前三包”管理,组织冬季除运雪和夏季防洪度汛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报批区域镇村体系规划;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区域村镇范围内各类永久和临时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审查验收工作。
(七)负责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绿化建设的指导检查、服务协调工作。
(八)负责区域内物业活动的管理、监督、指导。
(九)负责区域内设施和排水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明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机关
2.本溪市明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3.本溪市明山区村镇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683.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418.33万元,下降67.5%,主要是因为政府投资类工程减少从而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683.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83.8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1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84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数为113.3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34.26万元,增长43.3%),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入工资增加并预留10%工资增资部分,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遗嘱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17.84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3.41万元,增长302.7%),主要是因为一是人员调入,经费定额标准提高从而增加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取暖费、水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关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3.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50%),主要是提高定额经费标准;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3.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新增1台公务用车。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六、关于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本溪市明山区成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683.8万元。
七、关于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6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5万元,非税收入157.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418.33万元,下降67.5%),主要是因为政府投资类工程减少从而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八、关于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2018年支出总预算数6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2万元,项目支出552.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418.33万元,下降67.5%),主要是因为政府投资类工程减少从而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九、关于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城管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故本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