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2018年)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17-12-20 成文日期: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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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2018年)

发布时间:2017-12-20 09:54:25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发展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研究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上述领域的发展战略、布局规划、产业标准、产业集群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拟定其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上述领域运行态势,提出相应的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日常运行中存在的生产要素供应等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3.负责提出以科技创新引导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管理规模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落实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管理的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各项政策,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参与指导、管理、协调和推进能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5.负责全区工业行业管理,承担冶金、化工、建材、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电子、稀土等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职责,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综合运输问题。

    6.指导全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组织申报及管理使用工作;指导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扶持政策建议;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体系,引导创业辅导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承担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7.参与拟订工业、信息化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利用外资的重点领域和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上述领域投资项目和上述领域境外投资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推动全区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合资合作与交流工作;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产品出口工作;组织指导企业间产品配套协作工作,为企业提供市场开拓的各种信息;组织企业参加各种促销活动;负责地区间对口帮扶工作。 

    8.促进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通信产业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公共电信网除外)的安全保障工作。

9.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设立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正科级),并挂明山区中小企业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144.5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90.52万元,下降38.5%,主要是因为养老保险统筹并轨,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统一管理。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4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51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124.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6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8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数为114.64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91.55万元,下降44.4%,主要是因为养老保险统筹并轨,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统一管理。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遗嘱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9.87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03万元,增长11.7%,主要是提高经费定额标准。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取暖费、水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关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0.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相等。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六、关于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44.51万元。

七、关于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数14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5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90.52万元,下降38.5%,主要是因为养老保险统筹并轨,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统一管理。

八、关于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支出总预算数14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90.52万元,下降38.5%,主要是因为养老保险统筹并轨,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统一管理。

九、关于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故本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