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部门预算(2018年)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7-12-20 | 成文日期: | 2017-12-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部门预算(2018年)
第一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负责旅游业项目的审核、申报、年检等工作。
(二)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三)贯彻国家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商业服务等支出。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31.9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3.44万元,增长12%。主要是因为提高人员定额经费、按要求预留工资10%做为增资部分。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31.96万元,其中,商业服务等支出31.96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3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42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数为28.54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2.38万元,增长9%,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入工资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遗嘱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2.42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06万元,增长78%,主要是因为提高经费定额标准。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取暖费、水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关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0.05万元,其中:公务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等;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01万元,增长25%,主要是因为提高人员定额经费;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六、关于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商业服务等支出。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1.96万元。
七、关于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数3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3.44万元,增长0.12%。主要是因为提高人员定额经费、预留工资。
八、关于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2018年支出总预算数3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6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3.44万元,增长12%。主要是因为提高人员定额经费、预留工资。
九、关于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本溪市明山区旅游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故本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