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明山区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主题分类: 政府决算
发布日期: 2015-10-30 成文日期: 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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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山区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10-30 09:23:49 【字体:



明山区财政局局长   李春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201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已经编制完成。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议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4年财政收支决算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68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37%,比上年增加2830万元,增长2.2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3643万元,比上年减少89万元,下降0.09%;非税收入完成23253万元,比上年增加2919万元,增长14.36%。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249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比上年增加7752万元,增长6.61%。其中主要支出项目是:教育支出18850万元,增长3.95%;科学技术支出2253万元,增长8.84%;农林水事务支出5711万元,增长18.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0万元,下降7.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54万元,增长28.17%。 
2014年我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697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53万元,科学技术110万元,公共安全13万元,教育2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62万元,农林水事务21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09万元,节能环保845万元,交通运输6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34万元,其他专项191万元。
2014年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68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56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74万元,总收入来源14733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4964万元,财政体制上解支出17247万元,专项上解支出3628万元,支出总计为145839万元。收支相抵,扣除年终结余149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78万元,比上年减少9426万元,下降93.29%,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结余和上级补助收入5048万元后,收入总计为57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04万元,比上年减少4391万元,下降86.18%,加上上解支出582万元后,支出总计为1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滚存结余4440万元。
二、关于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年初通过的预算任务,稳中求进,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谋发展,开拓视野扩税源
    区政府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支持经济平稳增长,积极培育新税源。一是欲取必先予。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撑重点项目,充分发挥财政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从资金、政策、环境等方面支持税源建设,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二是抓大不放小。对于财源税源,坚持既要抱“西瓜”,又要捡“芝麻”的原则,既保证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汽车服务产业园等支柱产业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也兼顾新兴产业和成长性企业的扶持,做到大小兼顾、相互衔接,不断增强税收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三是发展新兴产业。适应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新常态,落实积极财税政策,鼓励支持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建设,发挥我区文化资源优势,积极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关东民俗文化街、辽东古镇等项目建设,扩大有效税源。
(二)抓收入,多措并举稳增长
    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进一步完善收入征管体系。一是完善征管制度体系。坚决贯彻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各项配套制度和办法,牢固树立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意识,规范税收秩序,不断强化财税收入指标考核机制,确保税收任务完成。二是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税务部门、相关部门和街道配合,社会各界支持为主要内容的护税工作新机制,明确管理职能和职责,加强各部门协作,合理制定全年税收收入计划,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三是强化税源监控管理。密切关注收入进度,加强收入分析,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控、预测,查找增收潜力,做实组织协调收入工作。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不断完善征收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重点非税项目的动态监管,严格非税支出管理。
(三)控支出,全心全意保民生
 坚持公共财政建设导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集中财力办实事,保民生需求和重点项目支出。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立足于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规范和完善经费支出标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控制指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全力保障民生支出。认真做好农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义务教育等领域改革的资金保障工作。全年安排支农资金5711万元,确保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成效显著,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全年安排医疗资金3654万元,完善基本公共医疗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全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年安排教育资金18850万元,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用于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8460万元,保证了各项社保支出和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全年投入6372万元,保障文体事业、信访维稳、司法救助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开展。
(四)重创新,坚定不移抓改革
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一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改革目标,继续扩大改革范围,实现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财政管理一体化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提高了国库集中支付效率。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预算体系建设,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细化到项级科目,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严格实行零基预算,全面审核项目支出政策依据,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预算执行。严格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加快资金拨付,特别是加快对重大财政支出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摸清家底,建立台帐和动态监管机制。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率先在全市对超标、超编车辆予以公开拍卖,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五是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公共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范围内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等活动,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六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偿债准备金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五)保安全,严格监管促规范
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一是强化资金跟踪问效。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强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社会公益事业、强农惠农等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网络平台,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二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坚持公开与管理同步,推进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扩大公开的范围,强化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促进信息技术逐步融入财政核心业务,整合“国库集中支付”、“一卡通”等业务系统,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安全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规范化建设,完善岗责体制,不断增强财政干部队伍法制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能力。区财政被省财政评为规范化建设先进区,并有2个基层财政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建设先进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2014年全区财政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税收增长难度加大。受宏观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增长乏力等影响,骨干税源缩减,税收收入平稳增长的难度不断加大。二是可支配财力很难实现持续增长,而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三是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对依法理财、强化管理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原有财政体制机制已不适应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工作措施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完成全年收支任务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将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理财,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民生为先,努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支出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美丽幸福和谐新明山建设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积极组织收入,增强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税源建设。围绕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抓机遇,抓项目,抓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主动为企业争取资金,积极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加大支持中小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努力增加规上企业数量,不断提高财政贡献率。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完善税收项目库,坚持依法征收,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不断强化财税收入指标考核机制。重点抓好主体税种监控分析,全面掌握税源情况,主动研判收入形势。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明确征管主体责任,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建立“征收、预算、使用”三分离的新型非税收入管理模式。加大对非税收入管理的宣传力度,更新非税收入管理理念。
(二)强化预算管理,促进依法理财
一是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科学测定收入支出规模,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二是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认真执行新《预算法》,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执行年初批复的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三是控制和压缩财政支出。严格贯彻执行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清理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各项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事业
一是做好公共财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稳定,两手抓、两手硬,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下半年我们将全力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到位,全力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到位。二是做好民生财政。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以民生财政为导向,增加公益性、公共性和公平性方面的开支。以农业、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社会保障及就业等方面为抓手,稳步提高投入力度,构建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三是做好发展财政。积极争取发展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重点企业、规模企业、优势产业发展。四是做好精细财政。建立健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科学安排增量资金,进一步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对结余资金的管理,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管理创新,深化重点改革
一是推进财政资金管理创新。继续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提高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性。二是抓好政府采购工作。加快政府集中采购标准化建设,实行网上审批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三是加大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核力度。以深化项目预结算评审为重点,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把钱用在刀刃上。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实行债务台账管理、依法公开,清查核实旧债,依法科学举债,加大融资力度,降低融资成本,严控债务风险。五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对国有资产规划、调控和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运行质量和效益。
(五)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效益
一是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对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坚决予以撤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定期核查财务账表机制,提升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区委、区政府近期印发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五个文件要求,加大对财政资金和各项费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将财经纪律遵守和执行情况作为各类财政财务检查的重点,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从预算收入、预算支出、资产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问题,逐步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新机制。对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加强财经纪律教育。加强财政政策和财经纪律学习,学习新《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财经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经济新常态下,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准确把握新常态下财政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规律和新特点,加快构建适应新常态的财政工作体系,为实现明山经济社会新常态下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