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明山区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9-10 成文日期: 201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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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山区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10 08:43:04 【字体:

—— 2017825日在明山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明山区财政局局长    李春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区2017年的财政预算,已于2016年12月经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实施,现在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将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经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50290万元。上半年累计收入完成29102万元,为预算的57.9%,同比增加889万元,增长3.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科目完成情况是:税收收入预算为39812万元,上半年累计完成22452万元,为预算的56.4%,同比增加969万元,增长4.5%。其中:增值税完成7898万元,同比增加5476万元,增长226.1%,主要原因是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试点,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提高到5:5,使增值税总量有所增加;营业税完成136万元,同比减少8096万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试点,使营业税大幅下降;企业所得税完成1196万元,同比减少18万元,下降1.5%;个人所得税完成675万元,同比增加91万元,增长15.6%;资源税完成167万元,同比减少484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区域内只有海蕴铁业公司一家企业正常生产,销售额减少导致资源税下降;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62万元,同比增加138万元,增长14.9%;房产税完成1192万元,同比增加567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税务部门加大清欠税款力度,房产税增长较快;车船税完成22万元,同比减少577万元,下降96.3%,主要原因是市财政不再向县区划拨车船税,导致车船税下降较大;耕地占用税当年未发生,同比减少150万元,下降100%,印花税完成408万元,同比增加197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国电投、诚信资产等企业缴纳印花税数额较大;契税完成6507万元,同比增加2888万元,增长79.8%,主要原因是诚信资产、兴隆大家庭、腾鸿房地产、绿地本溪置业等企业缴纳契税数额较大;土地增值税完成2287万元,同比增加841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通过清理欠税,追缴土地增值税所致;土地使用税完成902万元,同比增加96万元,增长11.9%。

非税收入预算为10988万元,上半年累计完成6650万元,为预算的60.5%,同比减少80万元,下降1.2%。其中:专项收入完成702万元,同比增加26万元,增长3.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306万元,同比减少688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法院诉讼费收入下降较大;罚没收入完成1167万元,同比增加349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检察院罚没收入增加较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420万元,同比增加520万元,增长17.9%,捐赠收入完成55万元,同比减少275万元,下降83.3%,其他收入当年未发生,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100%。

经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5487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专项指标14020万元,预算支出总指标为59507万元,上半年累计支出完成29932万元,为预算支出总指标的50.3%,同比增加2304万元,增长8.3%。

主要支出项目上半年累计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8万元,同比减少1661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了一般性支出;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1378万元,同比增加27万元,增长2.0%;教育支出5404万元,同比增加76万元,增长1.4%;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同比减少45万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专项支出较大;文化体育与医疗卫生支出1247万元,同比减少616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文体中心建设支出较大;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426万元,同比增加3996万元,增长90.2%,主要原因是上缴市财政企业养老保险资金支出较大;节能环保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51万元,同比增加720万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支出较大;农林水事务支出1353万元,同比减少34万元,下降2.5%;交通运输支出15万元,同比减少101万元,下降87.1%,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专项指标资金较大所致;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889万元,同比增加820万元,增长1188.4%,主要原因是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为加快推进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项目实施,促进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列支8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所致;住房保障支出2188万元,同比减少1661万元,下降43.2%,主要原因是上年上级住房保障专项支出较大;债务付息支出783万元。

上半年,我区争取上级各项专项资金140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158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1127万元,公共安全专项资金446万元,教育专项资金9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资金297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2583万元,农林水专项资金2199万元,住房保障专项资金3534万元,其他各项专项资金25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经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000万元。上半年累计收入完成2036万元,同比增加1717万元,增长538.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8000万元。上半年累计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94万元,同比增加683万元,增长133.7%。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预算决议的要求,全区财税部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三个推进”,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突出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从严从实实施财政监管,确保上半年全区财政收支实现“双过半”,为全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全面落实财税政策,培植有效财源,着力壮大财政可用财力

一是政策扶持育财源。把握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机遇,围绕东北振兴三年滚动方案、国务院62号文件等相关利好政策,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三个推进”,千方百计向政策要项目、要资金,通过财政专项补助、不断加大对存量企业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双创”政策,通过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个转企等措施,不断强化后续财源建设。二是培育项目要财源。对长江农副产品智能物流交易中心、公园里·李家山篮球小镇等重点项目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征收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提供健康发展环境。三是多方联动挖财源。对于招商引资项目,以能否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标准,有重点地加以筛选引进,把项目建设和财源建设结合起来,把政府引导产业发展和财源建设结合起来,全力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的财税效益实现最大化。

(二)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部门联动发力,促进收入质量全面提升

一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征收,加大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和餐饮住宿业等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动态监控。切实做好区域内国电投本溪公司、长江物流、辽中环、育龙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沟通协调及税源征收工作。二是加大欠税清理力度。加强收入分析,强化协作配合,下大力气解决企业欠税问题,尤其是加大对房地产业的清欠力度,扣押欠税企业优质房产予以拍卖,上半年共清欠税款5712万元。三是推进税源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组织收入调度,推进税源信息共享,扎实开展税源建设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征管行为,堵塞征管漏洞,最大限度降低“营改增”政策实施对我区财政收入的影响。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全区31家行政事业单位安装了票据收费端,完善票据管理,确保源头控收。组织开展非税收缴资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规范收缴行为和资金管理。全力推进腾空国有资产评估处置工作,增加财政可用财力。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底线补短板,突出重点保障基本民生

一是严控财政预算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严控“三公”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上半年“三公”经费支出94.65万元,同比下降70%。二是坚持民生支出优先。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就业、文化等相关政策,增强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上半年农林水事务安排资金1353万元,用于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农村扶贫开发;教育安排资金5404万元,改善教学施设,支持教育综合改革和公共教育基本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安排资金1023万元,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社会保障安排资金8426万元,较好地完成区级分担养老保险承担的任务,全面落实失地农民保障及社保补助资金的发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三是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对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上半年盘活存量资金1830万元。进一步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确保“四保”资金全部安排到位。

(四)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适应新形势、对接新常态的财政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二是强化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积极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产权证办理工作,现已集中办理了15处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切实节约财政资金。上半年实现政府采购规模710万元,节约资金82万元。四是规范债务管理。根据现有存量债务总量,合理确定偿债目标,坚持 “借、用、还”相统一管理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动态监控。严控政府债务规模,实现限额管理,严控系统外举借债务的规模。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截至6月底系统内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3853万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五是坚持依法理财。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及时在明山区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覆盖率达100%。稳步推进查找财政工作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工作,强化财政干部廉政和责任意识。认真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和非税收入收缴等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双安全”。

上半年我区财政收支态势总体平稳,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艰难。实体经济增长不快,税收增收基础薄弱,骨干税源后劲不足,“营改增”等政策全面实施导致收入减少,餐饮服务业税收征管工作还存在漏洞,税收征管工作力度仍需加大。二是刚性支出压力增大。“保工资、保养老金发放、保民生、保运转”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支出需求增长较快,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三是政府债务不容小觑。上级下划债务及系统外债务余额较大,财政支出责任逐渐进入支付期,财政化解债务风险压力很大。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

三、关于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全力以赴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格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产业转型。积极培育成长型企业,全力抓好存量提升。帮扶规上企业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补齐结构短板,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大力支持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加大实体经济项目扶持力度,培育税源型企业。二是争取上级支持。重点关注财税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和信息,围绕上级重大战略决策,加大分析研究力度,准确捕捉上级资金投向,积极争取上级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和财政资金的支持。三是强化收入征管。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加强税源建设平台建设和信息采集共享,加大协调力度,形成合力。及时研判经济运行和税源变化情况,加大征管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动态监控,切实抓好挖潜堵漏,实现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下大力气做好欠税清缴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清欠目标任务。四是加快资产处置。加大对腾空房屋的处置力度,尤其是加快推进原政府办公楼和北地纺织局招待所资产抵顶市政府应偿还商业银行债务事宜,拓宽财政收入来源,保证财政可支配财力的增长。

(二)加强支出预算管理,重点保障民生支出

一是继续硬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保工资性支出,保养老金发放,保基本民生支出,保基本运转支出”支出原则,强化财政预算刚性管理和企业养老金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加大对“三公”经费的控制力度,强化预算执行,坚决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有预算的也要压缩支出规模。规范支出行为,压缩一般性公务支出。二是全力保障民生支出。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重要民生领域的财政聚焦保障力度,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合涉农资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做好公共文化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三是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积极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加快安排使用财政存量资金,避免出现和形成“二次”沉淀。对超过规定时间和限额未能执行的财政资金,一律依规收回统筹用于“四保”等重点支出。

(三)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推进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二是硬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支出预算,执行中确实需要追加的事项,必须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报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认真配合落实好区人大与财政国库支付系统联网监督工作,自觉接受预算执行监督。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非涉密全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全面公开,接受更广泛的监督。开展预算执行、非税收入、会计信息质量等财政专项检查,持续开展民生资金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四)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系列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决不允许突破限额”的“底线意识”,牢固树立“地方政府需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进行举债融资。违法违规举债或提供担保的,责令改正,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风险意识”,避免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发生,使地方政府债务在规模可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二是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举债行为有章可循。举借债务要实行计划管理,科学论证举债必要性,落实偿债主体、偿债资金来源等。引入举债资金及债务资产的绩效评价制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在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及举债项目回报收益等因素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项目进度、提交可行性偿债计划,跟进债务资产监管。举借新债,须在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三是加大筹措资金力度,有效化解债务风险。就本年到期的城投公司借款债务,加快区内腾空土地出让,加大体育街改造腾空房屋出售变现力度,督促中电投等重点项目尽快上交土地出让金,尽快筹集资金,尽快偿还市城投公司借款,以减轻债务本息偿还压力。积极开展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科学论证和评估项目实施对财政支出的影响,有效防控财政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全面完成2017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提振精神,勤奋担当,哈腰实干,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依法理财,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