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对太子河支流南沙河实施水系生态治理的建议》(229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9-11-22 成文日期: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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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对太子河支流南沙河实施水系生态治理的建议》(229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22 09:33:10 【字体:

袁海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太子河支流南沙河实施水系生态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区于2018年1月制定了《太子河流域南沙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并将此项目上报至市水务局,争取国家、省河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

   二是我区已聘请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准备建设拦河堰、过河桥、行人步道等基础设施,目前,正对南沙河高台子村(大桥段)进行前期设计。

   三是针对河道管理问题,区政府常务会议已明确由区水利局牵头,属地办事处负责,雇用河道管理人员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分级管理。区水利局先后印发了《河道管理人员工作制度》、《河道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和《河道管理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等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范围。下步工作,区水利局将开展业务培训和巡查监管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