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0-00368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我市二手车交易网点违法占用公共资源危害公共安全应予依法取缔的建议》 (307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 成文日期: | 2020-07-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我市二手车交易网点违法占用公共资源危害公共安全应予依法取缔的建议》 (307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史贵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二手车交易网点违法占用公共资源危害公共安全应予依法取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结合建议内容,明山区商务、市场等部门对二手车市场及交易网点进行了排查梳理。目前,辖区内现存二手车交易市场5户,交易网点约40余户。为规范二手车交易的经营秩序,明山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二手车交易市场审批程序。区商务局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等相关规定严格审批,并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规范交易服务和交易场所。
二是依托明山区汽车服务业产业园逐步把二手车交易网点引入园区,并逐步规范二手车交易产业发展,从而实现二手车交易集中经营、统一管理。
此外,针对建议中提及的二手车交易网点占道、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我们将积极配合市交警、商务等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努力打造良好的二手车交易网点的经营秩序。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