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0-00387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尽快解决明山区高峪宏峪小区道路严重拥堵问题的建议》(319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 成文日期: | 2020-07-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尽快解决明山区高峪宏峪小区道路严重拥堵问题的建议》(319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宁、王永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明山区高峪宏峪小区道路严重拥堵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针对道路两侧商贩乱堆乱放问题,明山区城乡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已将合成路全线列入重点路段,持续加大管控力度,采取定员定岗常规管控、执法车辆流动巡查、不定期集中整治等多种方式,解决道路两侧商贩乱堆乱放问题。
二是针对合成路未征收房屋问题。经了解,建议中提及的未征收房屋位于合成路改造时的红线范围内,征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当时因该户补偿要求过高,与政策补偿差距过大,建设单位未对其进行动迁,属历史遗留问题。鉴于该户诉求与政策补偿差距过大,很难通过商谈签署协议的形式对其动迁,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强制执行可能与上位法产生冲突,存在败诉风险。因此,若对该户进行征收,需由市政部门重新调整道路规划,市规划建设部门对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进行研判后,重新启动征收程序。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