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48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规范老旧小区楼道管理、合理清理杂物的建议》(2026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规范老旧小区楼道管理、合理清理杂物的建议》(2026号)答复
田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旧小区楼道管理、合理清理杂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将结合建议内容采取如下措施开展楼道杂物专项清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一方面进行“线上”宣传,组织住建、消防等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认清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积极拓展“线下”宣传,结合市容环境整治、物业管理、自助式管理、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等工作强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坚决抵制楼道内堆放杂物的行为。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属地社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参加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的消防宣传“进社区”等各项培训活动,为开展楼道杂物专项清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三是强化整治力度。定期组织属地办事处、社区、派出所在消防、公安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防火检查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疏散楼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行为,对于问题严重、当事人不听劝阻和制止的,进行口头教育并依法进行查处和清理。同时,我区还将加大卫生费的收缴力度,为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