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推行老旧小区高层楼房加装电梯的提案》(210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9-11-25 成文日期: 2019-11-25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推行老旧小区高层楼房加装电梯的提案》(210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25 14:07:11 【字体:

浦嫚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老旧小区高层楼房加装电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辖区基本情况

明山区共有居住人口41万,住宅楼2410栋,建筑面积1373万平方米,房屋在八层以上的住宅楼284栋,1344个单元。

二、工作推进情况

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明山区政府组织涉关部门召开了明山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会议,第一时间传达《本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以及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各属地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落实。经调查全区8层楼以上的楼宇284栋,在小区内张贴《本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通知近700份,并入户走访征求业主意见。

三、工作中存在客观问题

由于业主承担费用高导致加装电梯积极性降低。按照《本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以业主自筹为主。经市场调查每部电梯费用为40-80万元,有意向加装电梯的业主大多为高层楼宇业主,低层业主不愿意出资。以8层楼,每层3户居民为例,1-3层居民不出资,4-8层居民共计15户,如15户全部出资,每户居民承担电梯安装费用在2.7-5.3万元,费用较高。另外,电梯的电费、维修保养费、检测费等费用约9000元/年,平均每户每年还需额外承担600元运行费用。经调查发现高层业主虽有加装电梯意愿,但不愿承担高额费用,按照《实施方案》,每个单元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方可申请加装电梯,如果同意总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二,将无法实施电梯安装工作。

通过入户走访,目前有2个小区3个单元有加装电梯意向。一是北地街道办事处富华圆小区有1个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已经签字同意,并且与代理公司签订协议,申报审批手续,由于加装电梯过程需对2根承重梁进行加固,正向市住建委、设计院沟通解决相关问题。二是金山办事处军分区粉楼有2个单元有意向加装电梯,后期与居民沟通,因加装电梯费用过高,所以暂无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住建局将督促各属地街道办事处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宣传、组织工作,同时对于有意向加装电梯的小区单元,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非常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