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10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3-02-09 | 成文日期: | 2023-02-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2月8日上午,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郝鹏书记、市委吴澜书记批示精神。汇报2023年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筹备情况,听取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审议了《明山区政法机关保驾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护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春忱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区长、明山公安分局局长关勇,区法院院长马馨,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伯涛出席会议并作点评讲话。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区法学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会长,区法院、区检察院、明山公安分局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全区政法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持续强化政治基础、切实巩固忠诚根本;持续强化安全基础、切实巩固稳定根本;持续强化治理基础、切实巩固平安根本;持续强化法治基础、切实巩固发展根本;持续强化素质基础、切实巩固为民根本,取得了丰硕战果。“护航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决战决胜,取得了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区“零上访、零登记”的历史最好成绩;坚决肃清流毒影响,全区政法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清收挽损、市域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稳步推进,连续4年获评省、市平安建设示范区称号,平安明山、法治明山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会议强调,要坚持最高站位、书写崭新篇章,奋力推进全区政法工作现代化。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推动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的首战之年,做好全区政法工作至关重要。要锚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工作目标,更好保驾护航“五个新明山”建设和全区“6+1”个年活动,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奋力开创新时代明山政法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推动全区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高度,去谋划和思考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吃透精髓要义,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我区建设“五个新明山”的大局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全区政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确保政法工作现代化体现在具体成效上。
会议要求,要服务发展大局,贡献政法力量,全力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区政法机关要把为企业保驾护航,帮助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当成自身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政法机关服务企业的重点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持续落实好已出台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办法,进一步研究探索和部署谋划,创新开展明山区政法机关保驾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护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活动,切实找准服务发展的结合点。坚持秉公执法、公正司法,保障好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细化实化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具体举措,不断提升执法司法效率和精准服务水平。
会议指出,要发扬斗争精神、树牢底线思维,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大局安全稳定。要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持续提升平安明山建设工作水平,巩固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排查和化解一些历史遗留的信访重点案件和各类不稳定因素,维护明山地区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