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4-0057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 | 主题分类: | 其他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4-11-18 | 成文日期: | 2024-11-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
11月15日,明山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书记周大庆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要深刻汲取教训,深入细致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精准有效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处置在源头。要全面强化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和社会面治安防控,尤其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巡控。要总结推广浙江“红枫义警”、北京“朝阳群众”等好经验好做法,完善组织发动群众工作机制措施,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