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20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专题会议 | 主题分类: | 其他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 成文日期: | 2021-04-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专题会议
4月7日,明山区召开了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专题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潘政宗主持会议,区长王福渊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政府班子、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主要内容,通过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明山区迎检工作方案》,组建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流程,细化了工作职责,对全区迎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下步有序开展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在每个关键阶段和重要环节,都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性、严肃性和必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做好迎检工作,在迎检过程中,务必把握党政同责、实事求是、加强宣传、强化督导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和迎检落实。要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整改质量、抓“回头看”、抓反馈公开、抓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抓长效机制建设,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区生态环保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切实增强全区人民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服从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安排,把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尽心尽职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以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