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2-00288 发布机构: 明山生态环境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上牛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建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4-01 成文日期: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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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上牛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建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1 09:00:13 【字体:

本溪市上牛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本溪市上牛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建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1. 项目概况

    本溪市上牛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建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上牛村秋树沟,总投资110万元,环保投资36.5万元,占总投资33.2%。项目占地面积47亩,总建筑面积15690m2,建设内容包括种育肥舍、公猪舍、母猪舍、保育舍、妊娠舍、兽医室、消毒消杀室、门卫消毒室、饲料库、锅炉房、办公生活室、干粪场、固粪处理区、危废暂存间等。项目建成后存栏育肥猪约为7500头,年出栏育肥猪15000头。项目不进行饲料加工、生猪屠宰。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选址不位于禁养区范围内。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2. 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车辆路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取有效的覆盖、拦挡、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猪舍、喷洒环保型生物除臭剂、加强通风、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0m)等措施防治恶臭。场区运输道路硬化,及时清扫、定期洒水抑尘。同时加强场区绿化。建设单位设置沼气锅炉,采用气水分离器进行脱水,采用铁盐干法脱硫工艺进行脱硫,更换下来的废脱硫剂由供应商回收再生。

3、本项目在场区南侧设置1座容积为12000m3的三级污水收集池,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能力为50m3/d,生活污水、猪尿液及分离的猪粪液、猪舍冲清洗废水、锅炉排水、软水制备装置树脂反冲洗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地下防渗管道收集至三级污水收集池进行熟化处理后,施肥季由罐车送至周围农田,用作肥料使用,非施肥季由罐车送至周边农村的菜棚,供其施肥使用。

4、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猪舍、旱厕、污水处理设施、干粪场、固粪处理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做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办公生活用房、兽医室、饲料库、消毒消杀室、锅炉房、门卫消毒室、宿舍做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系数小于10-7cm/s;项目全场区均需硬化防渗,采取混凝土地面,上涂耐磨环氧树脂地面涂料做基础防渗,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测井,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5、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各类泵和生产用传输设备等噪声源均置于室内,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厂区绿化。

6、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猪粪渣、生活垃圾、饲料废包装物、废锰砂、锅炉炉渣、病死猪及分娩胎衣、以及除尘器产生的灰渣均为一般性固体废物。其中猪粪渣经场内固粪处理区发酵熟化后用于农田施肥。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饲料使用过后产生的废包装物均由饲料供应商定期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废锰砂更换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锅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炉渣及灰渣收集后定期外卖给农肥厂进行综合利用。对于项目产生的病死猪及分娩胎衣,收集后做无害化处理。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均集中收集贮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存放。废树脂暂存于厂区西侧危废暂存间中,然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在项目投产前应申请排污许可证,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开展自主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项目建设期及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