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2-00429 发布机构: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本溪市明山区工作协调组
信息名称: 明山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四批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4-29 成文日期: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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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四批

发布时间:2022-04-29 09:00:45 【字体:

明山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四批

(2022年4月29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

D2LN202104080020

1.本溪市明山区龙威路佳兆业水岸新都小区内生活污水直排地下坑内,污染地下水
3.本溪市平山区建工地区附近的0414烧烤店、小白帽烧烤店、三千里烧烤店、韩朝烧烤店、领鲜家庭炭火烧烤、飞边子烧烤、一顿烧烤、老哥俩烧烤、八七烧烤、不差钱烤肉、NO1烧烤店、马路边小串王、巩家烧烤、铭泰昌坛肉米饭等多家饭店露天烧烤排放大量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4.本溪市平山区二药小区烧烤一条街的烧烤店均存在风机噪声扰民问题;
5.本溪市明山区天岭镇欢喜岭村玉经玻璃厂废水直排太子河,导致大量鱼死亡。

明山区

本案件涉及平山区、明山区管辖区域,由城市综合执法队、平山区政府、明山区政府负责调查核实。案件中涉及居民小区污水排放问题不属实;企业气味污染问题部分属实;13家烧烤店及1家饭店露天烧烤排烟污染问题基本属实;烧烤噪声扰民问题属实;玻璃企业排放废污水问题不属实。
1、不属实。经区住建局、高台子街道调查,佳兆业水岸新都小区位于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地区,常住人口较少,老人居多。园区有10处化粪池及污水管井,一共4处污水排放口,其中3个污水排放口已接入市政管网,还有1处管网正在施工中。接到通知后,明山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赶赴现场,联合高台子办事处和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实地查看。通过与物业管理人员询问得知,此处污水管网已建成,现佳兆业水岸新都小区有3个管口已接入污水排水主管网,正常排放,有1处管口正在接入施工中,施工前与小区居民和周边商铺业主进行沟通并张贴施工公告。未接入市政管网居民楼的生活污水,物业企业通过排污车对化粪池进行抽取,转运到小区内已接入管网的端口进行排放,形成闭环。投诉人应是看到正在施工的管网现场,误将施工地坑中管路当成排放口,引起误解,地下坑中并无生活污水。
3、基本属实。领鲜家庭炭火烤肉和老哥俩烧烤证照齐全,有露天烧烤情况;一顿烧烤新兑店手续办理中,现场检查未发现露天烧烤情况。其中领鲜家庭炭火烤肉属市综合执法支队管辖,老哥俩烧烤、一顿烧烤属区综合执法大队管辖。执法人员责令2家烧烤商户立即整改,将烧烤炉具放置店内,不得进行露天烧烤。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大队将对该区域加强巡查管控,避免露天烧烤问题反弹。
4、区环保局、市场局、执法局、明山街道对该地区烧烤店逐一排查,二药烧烤一条街有小崔烧烤店、小帅烧烤、街头烤串店、烤聚德烧烤、快乐烧烤、忘忧忘年烧烤、铁签小串店、牛大匠炭火烤肉店、三毛烤羊腿等9家烧烤店,除烤聚德烧烤、快乐烧烤新兑店手续办理中,其余烧烤店均有营业执照及食品证。因烧烤店使用炉具及鼓风机在户外进行烧烤,设备产生噪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执法人员要求9家烧烤商户立即整改,将烧烤炉具放置店内,严禁在室外使用鼓风机烧炭。
5、不属实。经区环保局、市场局、卧龙街道、电力部门共同排查,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欢喜岭村无玻璃生产制造企业,举报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 不属实

问题3处理情况:执法人员对2家烧烤商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烧烤商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限十五个工作日内加装油烟管道高空排放。

问题4处理情况:执法人员对以上烧烤商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烧烤商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限十五个工作日内加装油烟管道高空排放。下一步将对该路段加强巡查管控,避免反弹。
问题5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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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2LN202104100028

1.本溪市明山区绿地山水城二期3号楼2单元18楼无名企业商业养猫200只左右,气味扰民,持续近2年时间,曾向峪北社区、新民派出所反映,未得到解决。2.崔家哨沈丹高速的桥洞下有一自然形成的污水沟,10年来,污水流入太子河,污染河水。

明山区

第一个问题:经新明办事处核查,绿地山水城3号楼2单元18楼36号房屋饲养40只宠物猫,气味和猫叫声扰民,造成居民多次投诉、上访。新明街道办事处、峪北社区联合新明派出所、本溪市溪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次联合调解未果。
第二个问题:2021年4月11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住建局、新明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处排出的污水为绿地山水城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小区位于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崔家地区,于2014年年底陆续入住,当时人口较少,未产生大量生活污水。直至2017年,随着住户增加(现有常住人口约1000余人),生活污水产生量随之加大,进而出现生活污水排入太子河现象。与举报人投诉的10年来污水流入太子河情况不完全相符。经调查,开发单位在建设同期已向本溪市缴纳市政管网配套费,并完成小区内设管网建设工作,但小区外部市住建局承建的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未完成,导致小区生活污水排入太子河。

基本属实

第一个问题:新明街道办事处已责成本溪市溪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楼道内宠物猫粪便进行清理并喷晒除味剂,11月20日楼道内气味和粪便问题已得到解决。下步,本溪市溪缘物业将加强该楼道内日常清扫频次避免问题反弹。同时,经与投诉人联系,周边居民已于2021年9月申请法律援助,将对养猫业户提起诉讼。新明街道办事处、峪北社区也将继续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第二个问题:明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已联合属地新明街道办事处,要求绿地山水城物业服务企业(本溪市溪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市住建局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完成之前,对小区化粪池进行定期清掏,利用吸污车转运至高台子污水处理厂。同时,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及新明街道办事处将对污水转运环节进行闭环监管,杜绝污水排入太子河,改善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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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2LN202104110044

1.本溪市明山区绿地山水城小区西侧凤凰山公园在建成之后无人管理,公园内垃圾成堆,且树木被随意砍伐。2.本溪市明山区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到太子河里,影响环境。

明山区

第一个问题:4月11日,经明山区住建局、新明街道共同调查,问题部分属实。凤凰山公园确实存在无人管理、垃圾堆积等问题,对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针对“树木被随意砍伐的问题”,根据本溪市林草局对公园内林木进行常规巡护和现场巡查结果表明,公园辖区范围内不存在随意砍伐的现象,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4月11日,经本溪市住建局和明山区住建局调查核实,该处排出的污水为绿地山水城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小区位于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崔家地区,小区建成后,外部的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未完成,直至2017年随着住户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随之加大,进而出现生活污水溢流进入太子河现象。

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立行立改。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凤凰山公园卫生清理,同时加强对公园的日常管理。目前,已清理完成。
第二个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已联合属地新明街道办事处,要求绿地山水城物业服务企业(本溪市溪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化粪池进行定期清掏,利用吸污车转运至本溪市污水处理厂大峪泵站,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及新明街道办事处将对污水转运环节进行闭环监管,明山区住建局负责建设临时污水管线。4月17日-27日期间绿地小区物业对化粪池进行清淘,并用吸污车转运至大峪污水泵站。4月27日晚10时,明山区住建局将绿地小区至附近承德家园临时污水管线正式连通,绿地小区污水已接入市政管网。二是本溪市住建局加快推进绿地山水城配套污水管网建设,2021年底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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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D2LN202104120059

明山区大峪沟三队的赵姓养羊户养了60多只羊,羊粪不经处理直排到大峪沟的河沟内,最终流入太子河内。

明山区

2021年4月13日,经明山区农业农村局和新明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大峪沟村村民赵某,在自家院内圈养33只羊,属农村散养户。每天产生少量羊粪,收集后用作肥料。其中,冬季定期清理后堆存于自家农田,春季用作农田肥料,其他季节产生后即清理还田。现场检查人员到赵福贵家附近河道内查看,未发现粪污。经分析研判,大峪沟属农村地区,养殖户周边卫生环境较差,夏季雨水大时有可能将垃圾冲入河沟。

基本属实

新明街道办事处和大峪沟村对卫生环境进行清理,并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夏季雨水将垃圾冲入河沟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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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D2LN202104120045

本溪市明山区西芬路好妈王酱骨饺子和分享烧烤饭店向排水井排放厨余垃圾,导致下水井堵塞返脏水,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明山区

2021年4月13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住建局和明山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好妈王酱骨饺子和分享烧烤饭店均配有厨余垃圾暂存桶,并缴纳垃圾代运费,由区住建局环卫部门厨余垃圾转运车每日收集转运,均有转运记录,两家饭店均未将厨余垃圾倾倒至排水井。调查中发现,餐饮行业产生的废水油脂较大,排入市政管网后导致排水井油脂凝结的现象偶尔发生,易产生排水不畅的问题。

基本属实

明山区环卫部门要求两家商户及时对排水井进行清掏,疏通排水管,避免日常经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区。同时,区住建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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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D2LN202104130050

本溪市明山区金山办事处育民社区17号楼单元门附近,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无人清理,垃圾异味扰民。

明山区

经查,投诉件中反映的原金山街道办事处已与北地街道合并,现为北地街道办事处。明山区住建局、北地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地点为育欣社区育民街17号楼单元门前确有临时堆积垃圾情况,并非无人清理。

属实

立行立改。当前北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已经对育民街17栋楼单元门前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加强对日常垃圾清理工作的监管,确保垃圾及时清运,从源头解决乱扔垃圾情况。
举一反三。开展辖区内卫生环境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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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X2LN202104150031

明山区高台子镇威宁村东沟有大量生活垃圾堆存,恶臭异味扰民,污染土壤。

明山区

本溪市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住建局、高台子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
高台子威宁村原有居民1309户,3100余人。2006年,威宁村委会为解决全村居民生活垃圾排放问题,选择远离村内居民区的威宁村东沟临时排放,并且定期清运。2015年,棚户区改造威宁村整体动迁后,该地区剩余居民常住人口200余人。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加之外来车辆偷排垃圾,形成目前积存垃圾。经现场检查,确有生活垃圾堆存问题。该处远离村内居民区,并且威宁村整体动迁后,东沟附近居民也都动迁搬走,没有异味扰民问题。

属实

高台子街道办事处立行立改,4月17日开始,马上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清运,将东沟垃圾集中清运至本溪市千金岭垃圾排放场,截至4月22日,地上垃圾已基本清运完毕,同时办事处将进行白灰覆盖消毒。
同时安排人员加强日常监管,禁止外来车辆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威宁村新增生活垃圾将清运到卧龙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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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X2LN202104150029

明山区内一个违建车库堆放大量垃圾和废弃物品,污染环境。

明山区

本溪市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住建局、新明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新明街道一中街世福佳苑2期确有违建车库,存在缺乏管理、杂物堆积等问题。

属实

新明街道办事处落实立行立改,责成世福佳苑物业对垃圾和废弃物品立即清除,4月18日已全部清理完毕。新明街道和社区将督促物业加强管理,避免问题反弹。
违建车库问题由明山区住建局、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新明街道办事处联合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4月19日开始依法履行拆违执法程序,对该处违建车库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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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D2LN202104160050

1.明山区新明街道西北社区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内,污染环境。2.凤凰山公园内的生活垃圾无人清理,污染环境。

明山区

第一个问题:4月11日,经本溪市住建局和明山区住建局调查核实,该处排出的污水为绿地山水城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小区位于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崔家地区,小区建成后,外部的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未完成,直至2017年随着住户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随之加大,进而出现生活污水溢流进入太子河现象。
第二个问题:4月11日,经明山区住建局、新明街道共同调查,问题属实。凤凰山公园确实存在无人管理、垃圾堆积等问题,对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

属实

第一个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已联合属地新明街道办事处,要求绿地山水城物业服务企业(本溪市溪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化粪池进行定期清掏,利用吸污车转运至本溪市污水处理厂大峪泵站,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及新明街道办事处将对污水转运环节进行闭环监管,明山区住建局负责建设临时污水管线。从4月17日-27日期间绿地小区物业对化粪池进行清淘,并用吸污车转运至大峪污水泵站。4月27日晚10时,明山区住建局将绿地小区至附近承德家园临时污水管线正式连通,绿地小区污水已接入市政管网。二是本溪市住建局加快推进绿地山水城配套污水管网建设,2021年底完成建设。
第二个问题:立行立改。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凤凰山公园卫生清理,同时加强对公园的日常管理。4月19日,明山新明街道办事处完成凤凰山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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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D2LN202104170092

1.明山区卧龙办事处三家子村三组村民组长冷*华,组织盗挖三组村内河套石头,并私自占用长200米、宽30米的河套建成鱼塘,且在鱼塘附近挖了几条水沟,导致雨季水位上涨,淹没周边耕地和居住区。
2.明山区卧龙办事处韩家村村民季*嘉在河套附近经营养牛场,未配套建设蓄粪池,下雨时粪水会直接流到河套内,污染下游河水和地下水。

明山区

问题1:本溪市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水利局、卧龙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投诉人反映的冷*华为卧龙办事处三家子村三组村民组长,三家子村四组村民任*全租用冷*华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现场检查发现任某于2021年3月份在冷某自留地内开挖鱼塘两个,鱼塘位于河套边上约10米处,未发现私自占用河套、盗挖石头及挖水沟等情况。任某4月初准备在山洪沟左岸修建防洪堤,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
问题2:本溪市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卧龙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明山区卧龙办事处韩家村村民季某在韩家河附近经营养牛场,现场调查有肉牛35头,牛犊6头,共41头。畜禽粪便堆放在养殖场内,作为农用地粪肥还田利用。养殖场与河套中间隔着一条村路,路基高于两侧且无涵洞,现场检查河道内无水,未发现粪水污染下游河水和地下水情况。韩家河未划禁养区。

基本属实

问题1:明山区水利局、卧龙街道要求任某立即停止施工,限期3日内将鱼塘填平,恢复该处原貌。目前任某已停止施工行为,区水利局、卧龙街道将对整改工作跟踪检查。
问题2:明山区农业农村局要求该养殖户在一个月内配套建成防雨防渗的畜禽粪便污染防治设施,消除畜禽粪污环境污染隐患。在堆粪场建成前对产生的牛粪日产日清。区农业农村局、卧龙街道将对整改工作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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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X2LN202104170080

明山区东兴办事处李*在公园内用建筑垃圾填充河道,破坏生态环境。

明山区

本溪市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住建局、新明街道办事处(原明山区东兴街道与新明街道现已合并,为新明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
经现场勘察,该河道系天然形成的排洪沟,位于平顶山森林公园半山腰处,确实存在用建筑垃圾填充河道问题。

属实

明山区住建局联合新明街道办事处,依据《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4月21日对违规责任人李*下达整改通知,限期20日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干净。如违规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整改的,将依据《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移交综合执法大队履行行政处罚。区住建局和新明街道将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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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X2LN202104170027

明山区新明街道小堡社区樱花街小区垃圾无人清运,异味扰民,且路面破损,扬尘扰民。

明山区

经本溪市明山区住建局、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新明街道小堡社区樱花小区确实有垃圾堆存、有异味的情况,该处不是垃圾存放点,是小区居民随意乱扔所致。小区路面确有破损。投诉问题属实。

属实

立行立改。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垃圾进行清理。要求社区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宣传工作,号召居民不要在此处乱扔垃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明山区住建局与新明街道采取措施对小区路面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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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D2LN202104180075

明山区大峪沟村3队赵*毁林约六百平方米建羊舍,养羊约100头,在山上放羊,羊啃食林木现象严重,羊粪直排河沟内,污染河流。

明山区

2021年4月19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环保局和新明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大峪沟村的村民赵某,在自家院内饲养33只羊,属于农村散养户,因不到山上放羊,为圈养。经区林业局核实,该地块为非林业用地,不存在毁林建羊舍问题。经进一步到羊舍周边山林实地查看,未发现放牧啃食林木痕迹。赵某在养羊过程中产生少量羊粪,收集后用作肥料。其中,冬季定期清理后堆存于自家农田,春季用作农田肥料,其他季节产生后立即清理还田。现场检查人员到赵某家附近河道内查看时,未发现粪污。但养殖户在清理收集粪污过程中,可能存在零星粪污入河问题。大峪沟属农村,养殖户周边卫生环境较差,夏季雨水大时也有可能将垃圾冲入河沟。

部分属实

新明街道办事处和大峪沟村对卫生环境进行清理,并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夏季雨水将垃圾冲入河沟造成污染。并进一步要求该养殖户在清运粪污时坚决不能将粪污遗撒到河中。为避免赵某到周边山林放牧,区林业局对其下达了《限期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周边山林均为封山禁牧区,严禁一切放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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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D2LN202104180003

明山区合成路如意家园小区通过蓄水池排放污水,返污水现象严重,异味扰民。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无人处理。

明山区

2021年4月19日,明山区住建局和新明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全面排查,如意家园小区内及周边无蓄水池,无异味。小区物业公司每年清理化粪池两次,小区污水排放通畅,但存在个别一楼居民因下水堵塞出现反水现象,报物业能够及时清理。大峪社区和区住建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未接到如意家园小区排污问题的投诉。

不属实

明山区将举一返三,对周边小区进一步开展排查,杜绝污水随意排放和异味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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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D2LN202104190077

明山区牛心台镇上牛村盛地木业种猪繁育基地及塑料厂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污水渗到地下,污染太子河水源地、国土局农场80亩鱼塘。

明山区

2021年4月20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农业农村局、明山生态环境分局、市场局、经信局、牛心台街道进行调查处理。投诉人反映的企业为本溪市盛地牧业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恒盛塑料垃圾加工厂。两企业位于同一地点,均位于原老官砬子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外(本溪市老官砬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2018年已经省政府同意撤销)。鱼塘在国土局农场范围内,已停产3年,目前有少量水,无法证实鱼塘污染问题,之前未接到该类投诉。国土局农场与盛地牧业中间有滨河南路隔开。
本溪市明山区恒盛塑料垃圾加工厂2002年4月在区环保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2012年3月完成投资备案(本明发备[2012]4号),2006年4月进行工商注册,主要从事废塑料回收加工。清洗池及防渗防漏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废水循环利用,未出现设施故障。2021年3月中旬,企业已停止生产,停产之前为阶段性生产。停产至今多次复核,未发现企业复工生产,该企业污染问题不属实。
本溪市盛地牧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8年8月,在2018年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登记备案。存栏生猪2000余头。设有贮粪池1座,容积约600立方米、储尿池16座,每座容积约60立方米,均为水泥结构。本溪市盛地牧业有限公司与周边居民签订粪污转运协议,粪污定期外运还田,每月外运量约50吨。现场查看,厂区卫生较差,存在刺鼻臭味,对外部环境造成影响,粪污在转运过程中存在少量遗撒,尿液转运记录不规范。粪污、臭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属实。
查阅,2020年至今太子河老官砬子断面监测结果,水质达到地表水二类,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明山区政府要求区相关部门和属地办事处继续做好企业停产后期监管和善后工作,要求本溪市盛地牧业有限公司规范养殖,加强厂区卫生管理,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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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D2LN202104190068

1.明山区新明办事处峪北社区绿地山水城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2.明山区新明办事处峪北社区凤凰山树木被市民随意砍伐。

明山区

第一个问题:4月11日,经本溪市住建局和明山区住建局调查核实,该处排出的污水为绿地山水城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小区位于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崔家地区,小区建成后,外部的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未完成,直至2017年随着住户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随之加大,进而出现生活污水溢流进入太子河现象。
第二个问题:经明山区住建局、新明街道共同调查,问题不属实。针对“树木被随意砍伐的问题”,根据市林草局对公园内林木进行常规巡护和现场巡查结果表明,公园辖区范围内不存在随意砍伐的现象。

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已联合属地新明街道办事处,要求绿地山水城物业服务企业(本溪市溪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化粪池进行定期清掏,利用吸污车转运至本溪市污水处理厂大峪泵站,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及新明街道办事处将对污水转运环节进行闭环监管,明山区住建局负责建设临时污水管线。4月17日-27日期间绿地小区物业对化粪池进行清淘,并用吸污车转运至大峪污水泵站。4月27日晚10时,明山区住建局将绿地小区至附近承德家园临时污水管线正式连通,绿地小区污水已接入市政管网。二是本溪市住建局加快推进绿地山水城配套污水管网建设,2021年底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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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D2LN202104190004

明山区崔家哨沈丹高速桥洞下有生活污水常年直排太子河,污染环境。

明山区

4月11日,经本溪市住建局和明山区住建局调查核实,该处排出的污水为绿地山水城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小区位于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崔家地区,小区建成后,外部的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未完成,直至2017年随着住户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随之加大,进而出现生活污水溢流进入太子河现象。

基本属实

一是立行立改,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已联合属地新明街道办事处,要求绿地山水城物业服务企业(本溪市溪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化粪池进行定期清掏,利用吸污车转运至本溪市污水处理厂大峪泵站,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及新明街道办事处将对污水转运环节进行闭环监管,明山区住建局负责建设临时污水管线。4月17日-27日期间绿地小区物业对化粪池进行清淘,并用吸污车转运至大峪污水泵站。4月27日晚10时,明山区住建局将绿地小区至附近承德家园临时污水管线正式连通,绿地小区污水已接入市政管网。二是本溪市住建局加快推进绿地山水城配套污水管网建设,2021年底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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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D2LN202104210078

本溪市明山区绿地山水城居民2015年入住至今,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主管道,一直直排到太子河,污染河水。

明山区

4月11日,经本溪市住建局和明山区住建局调查核实,该处排出的污水为绿地山水城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小区位于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崔家地区,小区建成后,外部的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未完成,直至2017年随着住户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随之加大,进而出现生活污水溢流进入太子河现象。

基本属实

一是立行立改,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已联合属地新明街道办事处,要求绿地山水城物业服务企业(本溪市溪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化粪池进行定期清掏,利用吸污车转运至本溪市污水处理厂大峪泵站,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及新明街道办事处将对污水转运环节进行闭环监管,明山区住建局负责建设临时污水管线。4月17日-27日期间绿地小区物业对化粪池进行清淘,并用吸污车转运至大峪污水泵站。4月27日晚10时,明山区住建局将绿地小区至附近承德家园临时污水管线正式连通,绿地小区污水已接入市政管网。二是本溪市住建局加快推进绿地山水城配套污水管网建设,2021年底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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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X2LN202104210025

明山区高台子镇李堡村三组馨利石灰石矿,噪音和扬尘扰民。

明山区

经明山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台子街道办事处调查,本溪市明山区馨利石灰石矿位于高台子街道办事处李堡村,2018年8月15日和11月5日,原明山区环保局分别对《本溪市明山区馨利石灰石矿环保石灰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溪市明山区馨利石灰石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2018年下半年以来,该企业一直未投入生产,不存在生产产生噪音和扬尘扰民问题。2021年4月18日,现场核查,确认该企业无生产迹象。

不属实

2021年4月18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与市纪委和市委督察室一起对此信访案件现场核查,确认该企业无生产迹象。同时,要求企业生产时严格落实环评要求,防止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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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D2LN202104210029

1.明山区新明办事处峪北社区凤凰山树木被市民砍伐。2.明山区新明街道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内,污染环境。

明山区

第一个问题:经明山区住建局、新明街道共同调查,问题不属实。针对“树木被市民砍伐的问题”,根据市林草局对公园内林木进行常规巡护和现场巡查结果表明,公园辖区范围内不存在被市民砍伐的现象。
第二个问题:4月11日,经本溪市住建局和明山区住建局调查核实,该处排出的污水为绿地山水城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小区位于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崔家地区,小区建成后,外部的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未完成,直至2017年随着住户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随之加大,进而出现生活污水溢流进入太子河现象。

部分属实

第二个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已联合属地新明街道办事处,要求绿地山水城物业服务企业(本溪市溪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化粪池进行定期清掏,利用吸污车转运至本溪市污水处理厂大峪泵站,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及新明街道办事处将对污水转运环节进行闭环监管,明山区住建局负责建设临时污水管线。4月17日-27日期间绿地小区物业对化粪池进行清淘,并用吸污车转运至大峪污水泵站。4月27日晚10时,明山区住建局将绿地小区至附近承德家园临时污水管线正式连通,绿地小区污水已接入市政管网。二是本溪市住建局加快推进绿地山水城配套污水管网建设,2021年底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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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X2LN202104230050

平山区东明街道紫金路18栋对面建筑工地,晚间施工噪声扰民。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明山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北地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工地位于明山区北地街道办事处,为本溪市腾逸房地产开发公司紫金煤气气源厂改造项目。4月25日现场检查未发现超时施工现象,经走访群众了解,前期施工中存在超时施工情况。

部分属实

明山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要求建设项目负责人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遵守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施工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将持续对该工地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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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D2LN202104240075

明山区龙威路大型车辆在马路上行驶过程中噪声扰民,扬尘污染。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4月25日,明山区住建局、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到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龙威路”为“威龙桥”,该区域属城乡结合部,是沈本产业大道至本桓公路重要交通路线,大量货运车辆经此处通行,由于车速较快,货运车辆积存残土反复碾压及封闭苫盖不到位遗撒导致扬尘及噪声污染。

基本属实

关于扬尘问题。一是明山区住建局增加此路段保洁人员,加强该区段清理力量;二是增加环卫巡查频次,督促做好路面清洁。
关于噪声问题。2020年,本溪市住建局对威龙桥破损桥缝进行维修,解决因桥缝破损引起噪声问题。本溪市交警部门于2017年8月,在佳兆业小区周边所有通行道路均设置禁止鸣笛标志,公安交警部门加强管理,依法处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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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D2LN202104240044

明山区高台子社区佳兆业小区东侧马路上大型货车噪音扰民,扬尘污染。举报人2018年曾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至今未解决。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4月25日,明山区住建局、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到现场核实,该区域属城乡结合部,是沈本产业大道至本桓公路重要交通路线,大量货运车辆经此处通行,由于车速较快,货运车辆积存残土反复碾压及封闭苫盖不到位遗撒导致扬尘及噪声污染。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明山区接到群众投诉转办案件共计70件,未接到佳兆业小区周边马路大型货车噪音和扬尘扰民的投诉问题。

基本属实

关于扬尘问题。一是明山区住建局增加此路段保洁人员,加强该区段清理力量;二是区住建局增加环卫巡查频次,督促做好路面清洁。
关于噪声问题。2020年,本溪市住建局对威龙桥破损桥缝进行维修,解决因桥缝破损引起噪声问题。本溪市交警部门于2017年8月,在佳兆业小区周边所有通行道路均设置禁止鸣笛标志,公安交警部门加强管理,依法处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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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D2LN202104240031

明山区金山街道武山街明星丽城12号楼与金盾公寓之间路段,工园水泥直销处、龙顺建材等车辆卸货时扬尘和噪音扰民。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4月25日,明山区住建局、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到现场进行核实,工源水泥直销处、龙顺建材等商户经销产品主要为沙子、石子、水泥,因白天市区路段对大型货车限行,商户在夜间卸货时产生噪音和扬尘,影响居民休息。

属实

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要求业主将卸货时间调整为6:00-22:00,其他时间禁止卸货。此外,所卸货物直接入库,避免扬尘对居民的影响。下步,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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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X2LN202104240072

明山区卧龙地区的供暖锅炉房,烟尘扰民。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4月25日,明山区住建局、明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到现场进行核实,本溪衡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卧龙供暖锅炉房位于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原绢纺厂院内,有两台20蒸吨燃煤锅炉,配备有除尘器、脱硫、脱硝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本溪市生态环境局联网。但由于企业设备故障等原因偶尔存在超标排放问题。

基本属实

今年供暖期前(2021年10月底),本溪市衡泽热力供暖公司停运卧龙供暖锅炉房两台燃煤锅炉,并网接入中电投集中供热管网,直接购热,满足此区域居民冬季供暖需求。市住建局供暖办,明山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监督并网工作,确保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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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X2LN202104260052

金达家园小区地下二层存有污水,异味扰民。

明山区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1年4月27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明山区住建局、新明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金达家园小区位于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春明街,建设单位为本溪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达家园小区地下二层为闲置的原始建筑结构,有渗漏水点及季节性雨水反浸,长期积水变质产生异味扰民。4月初,建设单位已经根据居民反映的情况,开始对其进行排水、排污、排渣清理,

属实

4月28日,相关清理工作全部完成,污水及异味问题已得到解决。整改情况已经向小区业主委员会通报反馈。
本溪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诺5月15日前排查渗漏点并完成修复,彻底解决问题。新明街道办事处对整改情况在小区内开展回访,居民对整改情况比较满意。区住建局和新明街道办事处将跟进后续漏点修复工作,督促问题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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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D2LN202104260037

明山区东方矿业在韩家村四组和五组的山上砍伐树木修建道路,用于运输矿石,导致山体和林木被毁,且扬尘污染严重。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属实。
2021年4月27日,明山区林业局、明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卧龙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
本溪市金和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省紫阳县鑫海矿业工程有限公司和本溪市鑫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韩家村五组鞍子沟、小黄沟两处林地、林木实施了伐树修路行为,非投诉人反映的东方矿业。2021年3月21、22两日施工,23日卧龙街道办事处护林员在日常巡护中,发现金和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施工单位,在此地伐树准备修路(暂未修建完成),经核实没有办理林地征占手续,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明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查看,被破坏植被区域由于地表裸露有扬尘问题。

基本属实

明山区林业局对施工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于4月7日对两家施工单位立案调查,本溪市鑫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韩家村五组小黄沟破坏林地4.68亩,毁坏林木蓄积5.82立方米,行政处罚101799元,限期6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补植林木1480株;陕西省紫阳县鑫海矿业工程有限公司在韩家村五组鞍子沟破坏林地5.78亩,毁坏林木蓄积7.85立方米,行政处罚127249元,限期6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补植林木1720株。
明山区林业局从立案至今,多次现场巡查,施工单位停工后未再施工。为防止裸露地面扬尘,明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责任单位播撒适合当季生长的草籽,5月1日进行绿植覆盖,5月15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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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D2LN202104270038

明山区唐家路垃圾车辆在压缩垃圾过程中产生垃圾污水,遗撒路面,异味扰民,且影响居民通行

明山区

2021年4月28日,明山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高峪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明山区环卫垃圾清运车超负荷转运,车辆现状严重老化,在清运回收垃圾过程中偶尔产生少量垃圾污水遗撒路面,异味扰民,影响通行情况。

属实

对于车辆设备陈旧老化造成的垃圾清运工作中脏水外流情况,明山区住建局制定整改措施:
一是对老化垃圾清运车进行焊接维修,防止脏水外溢;
二是对每辆垃圾清运车在出车作业前后,全面进行卫生清理,减少异味;
三是要求保洁员对产生脏水的地方及时用生石灰进行覆盖消杀,消除气味,并及时清运避免二次污染环境。
截止到5月4日,上述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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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X2LN202104280034

明山区二药铁路小区11号楼前长期堆放建筑垃圾,扬尘扰民。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属实。
2021年4月29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住建局和明山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二药铁路小区卫生由本溪市燕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清理。居民装修后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物业清理不及时,导致建筑垃圾堆放且扬尘扰民。

属实

4月29日,明山区住建局责令本溪市燕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此处建筑垃圾立即进行清理,同时要求本溪市燕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4月30日,物业公司全部清理完毕。属地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并报明山区住建局共同督促,避免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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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X2LN202104280035

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台地村一组大西沟水库养猪场毁山林,填水库建设猪舍,化粪池、猪粪堆污染水源地。

明山区

2021年4月29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明山区农业农村局、明山生态环境分局、明山区水利局、明山区林业局和高台子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该养猪场为明山区垦赐农业生态养殖场,现饲养育肥猪、仔猪等折合数量为140头,属农村小型养殖户。经明山区水务部门确认,台地村大西沟水库实际为一处塘坝,长度约100米,平均宽度约50米,最大水深约5米,最大容量约2.5万立方米,此塘坝已经存在40余年,早期用于灌溉,现已荒废。台地村一组饮用水水井在塘坝西侧另一的山沟上游。“填水库建猪舍和污染水源地问题”不属实。
垦赐农业生态养殖场猪舍为租用,因租用房屋面积小,养殖户在周边林地建设了新猪舍。2020年9月,明山区林业局接到举报,该养殖场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情况,经第三方机构鉴定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共计1454平方米,毁林问题属实。2020年9月18日,明山区林业局立案(本明林罚送字〔2020〕第33号),依法处以罚款27410元,限期六个月恢复林地原状,当事人拒绝缴纳罚款、拒绝在任何法律文书上签字。
经明山生态环境分局调查,该养殖户建有污水池一座(7米×3米×3米=63立方米),有防渗、防外溢、防雨措施;堆粪场一处(5米×6米=30平方米),有防渗措施,堆粪场有盖。现场未发现猪粪、污水乱排乱放。

部分属实

该地村民对在此处养殖意见较大,村集体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对其强制搬迁。
涉关部门多次到现场调查,未发现猪粪、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同时,市水务局对农村饮用水源进行常规监测,该村饮用水源各项指标均合格。加之证据不足,法院不予立案。目前,台地村集体对此结果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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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D2LN202104290022

1.2年来,明山区绿地山水城二期3号楼2单元18楼养猫200只,猫粪尿异味扰民。2.10年来,明山区崔家哨沈丹高速的桥洞下方有一污水沟,污水常年直排太子河。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第一个问题:4月30日,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和明山区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绿地山水城3号楼2单元18楼36号房屋出租用于宠物猫养殖、繁殖、买卖,养殖数量百余只。由于养殖数量较多,气味和猫叫声扰民,造成居民多次投诉、上访。新明街道办事处、峪北社区联合新明派出所、本溪市溪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次联合调解,但该租户以国家法律条款没有明令禁止为由拒不配合。小区业主已经将房主和租户起诉至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已经立案,近期将开庭审理。
第二个问题:4月30日,经本溪市住建局和明山区住建局调查核实,该处排出的污水为绿地山水城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小区位于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崔家地区,小区建成后,外部的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未完成,直至2017年随着住户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随之加大,进而出现生活污水溢流进入太子河现象。

基本属实

第一个问题:目前,该问题正在等待明山区人民法院开庭。下一步,有关单位将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执行。同时,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峪北社区继续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第二个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已联合属地新明街道办事处,要求绿地山水城物业对小区化粪池进行定期清掏,利用吸污车转运至本溪市污水处理厂大峪泵站,明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及新明街道办事处将对污水转运环节进行闭环监管,明山区住建局负责建设临时污水管线。4月17日-27日期间绿地小区物业对化粪池进行清淘,并用吸污车转运至大峪污水泵站。4月27日晚10时,明山区住建局将绿地小区至附近承德家园临时污水管线正式连通,绿地小区污水已接入市政管网。二是本溪市住建局加快推进绿地山水城配套污水管网建设,2021年底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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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D2LN202104300052

明山区东方矿业在韩家村四组和五组的山上砍伐树木修建道路,用于运输矿石,导致山体和林木被毁,且扬尘污染严重。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此件与第21批D2LN202104260037号案件重复。2021年4月27日,明山区林业局、明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卧龙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
本溪市金和矿业有限公司在委托两家施工公司,陕西省紫阳县鑫海矿业工程有限公司和本溪市鑫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韩家村五组鞍子沟、小黄沟两处林地、林木实施了伐树修路行为,非投诉人反映的东方矿业。2021年3月下旬,卧龙街道办事处护林员在日常巡护中,发现本溪市金和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施工单位,在韩家村五组鞍子沟、小黄沟两处林地、林木伐树准备修路(暂未修建完成),核实没有办理林地征占手续后,立即要求停止施工。区林业局进一步对施工单位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4月6日,对两家施工单位立案调查,查处情况如下:1.本溪市鑫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韩家村五组小黄沟破坏林地4.68亩,毁坏林木蓄积5.82立方米,行政处罚101799元,限期6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补植林木1480株;2.陕西省紫阳县鑫海矿业工程有限公司在韩家村五组鞍子沟破坏林地5.78亩,毁坏林木蓄积7.85立方米,行政处罚127249元,限期6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补植林木1720株
关于扬尘问题,明山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查看,此处仍处于停工状态,周边绿植也未发现有明显粉尘覆盖。

基本属实

明山区林业局从立案至今,多次现场巡查,施工单位一直未施工。明山区林业局将督促企业尽快进行恢复。
为防止裸露地面扬尘,明山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企业播撒适合当季生长的草籽,进行绿植覆盖,5月1日已经撒草籽,预计5月15日可见绿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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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X2LN202104300108

明山区卧龙6组居民,常年在居民区内屠宰活猪,杀猪噪音扰民,常年排放污水、猪毛、猪粪,污染居民饮用水。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5月2日,本溪市农业农村局、明山区农业农村局、明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卧龙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查。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卧龙村6组有一生猪定点屠宰厂,为本溪市明山区卧龙生猪屠宰厂,官方兽医室设置规范,待宰圈封闭设置,有屠宰间、污水处理站、粪污收集池(屠宰污水处理后进入管网)、猪毛排放处等设施,各项规章制度齐全并上墙。屠宰过程产生少量猪粪,周边居民在自家耕地堆肥后还田。周边无饮用水源,污水、猪粪不外排,无污染村民饮用水问题。但在屠宰过程中,在吊挂和电击期间猪有短暂叫声,屠宰过程中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存在的噪音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屠宰厂适当调整屠宰时间,封闭操作间门窗,先电击再吊挂,减轻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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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X2LN202104300030

明山区东兴办事处东兴社区五组李*向平顶山森林公园泄洪沟内回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距离居民饮用水井过近,污染水源。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此投诉问题与第12批X2LN202104170080号案件重复。经核实,新明街道办事处东兴社区五组居民李东,向平顶山森林公园泄洪沟内回填的是建筑垃圾,并非生活垃圾。李东回填的建筑垃圾距离自家水井最近,约1米,与居民最近的水井距离约5米,周边无集中饮用水源。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走访周边群众,群众主要认为堆存的建筑垃圾在起风时扬尘会落入自家井中。

部分属实

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于4月21日要求被投诉人进行整改,5月1日又向李东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15日对此处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逾期未整改将依法予以处罚,但被投诉人不予配合。为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明山区综合执法局已经于5月5日代为开展清理工作,5月10日清理完毕,扬尘影响水井问题已解决。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和属地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保证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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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D2LN202104300008

明山区水塔路136-1号小区楼对面偏墙老化塌陷,污水横流,异味扰民。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5月1日,明山区明山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经实地查看,偏墙确实存在老化塌陷,流污水的情况。偏墙产权为原本溪市富民解困开发公司(该公司现托管于本溪市建工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9月建工物业将此小区脱管,自此该小区为弃管小区,没有部门负责日常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

属实

在征求此处居民意见后,5月3日下午,明山区明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准备先修建一条地沟,暂时将污水引流到附近下水井内,减轻对居民生活的影响,5月6日临时地沟已经完成。下一步,明山区明山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金,对偏墙及墙内污水管道和化粪池进行彻底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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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D2LN202105040046

明山区大峪沟河有油污,无人清理,臭味特别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5月5日,明山区水利局、明山生态环境分局、新明街道办事处进行沿河调查。大峪沟河河道内并无油污,无臭味。5月6日,明山生态环境分局申请辽宁省本溪环境监测中心对大峪沟河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达到地表二类水质标准。在调查时发现河道两侧有少量垃圾。

部分属实

明山区水利局要求明山区河道保洁队立即对河道两侧垃圾进行清理并加强全区域河道垃圾清理频次,保持河道清洁。5月6日,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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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X2LN202105040004

本溪市文化路76号对面山上,两侧住户砍伐树木,开垦林地种菜,破坏环境。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5月5日,明山区林业局和新明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投诉人反映山坡上确实有小开荒,但不是砍伐树木进行开荒,而是利用林间无立木空地小开荒。

部分属实

5月7日,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张贴通知:告知周边住户立即自行清理小开荒农作物,未清理视为放弃,由街道办事处统一清理。5月12日全部清理完毕。新明街道办事处将加大此区域日常管护,发现小开荒行为及时制止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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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D2LN202105050010

明山区如意家园小区内的泄洪渠内被丢弃大量生活垃圾,还有居民在泄洪渠上方建厕所,渠内还有很多不明用途的管道,偶尔会产生异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明山区水利局、明山区住建局、新明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如意家园小区内共分三期工程,每期两侧各有一条排水沟,共6条,水沟内有少量垃圾。未发现违建厕所问题,水沟周边为监控线路。82-12栋3单元附近有一个存放园艺工具的工具房。

部分属实

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责成物业公司对水沟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要求物业公司每周组织人员对水沟进行2-3次的日常清理,保证水沟内干净整洁,无杂物。
关于工具房问题,明山区住建局、新明街道办事处、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联合履行拆违执法程序,责成业主对该处工具房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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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LN202105070027

溪湖区水木源榻榻米加工厂,无环评手续和污染防治措施,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明山区卧龙镇欢喜岭村大牧业后院内,骆*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

明山区

2.关于明山区卧龙欢镇喜岭村东大牧业后院内,骆*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问题。2021年5月8日,明山区应急局、明山生态环境分局、明山区市场局和卧龙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实,卧龙街道办事处欢镇喜岭村东大牧业后院,为本溪市庆播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租用存放生产原料的库房。公司法定代表人矫某,实际经营人骆某。现场检查发现多个塑料桶,其中4个桶装有透明可燃液体,初步判断为同一种液体,总量约1.5吨。骆某称桶内液体为2021年4月,其购买的生产洗涤剂原料,此原料加水后可制成用于清洁灶台等设备的洗涤剂,当前还未投入市场销售。现场还发现6箱共计120瓶异丙醇,据当事人反映,异丙醇为原东大牧业所有。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第二个问题处理情况:鉴于此处存放的液体属性不明,执法人员联系明山区卧龙派出所依法对骆某进行讯问。明山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可燃液体进行了封存,并采样送沈阳检验,结果显示送检样品属危险化学品。5月10日,明山区应急局依法立案,随后,明山区应急局、明山生态环境分局和卧龙派出所依法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处理。明山区将举一反三开展清理排查,发现此类问题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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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LN202105070029

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台地村一组大西沟水库附近,李*养猪场毁林填水库建设猪舍,化粪池、猪粪堆距离村民饮用水源地不足300米,导致水源地被污染。

明山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此件与第23批X2LN2021042800352021号投诉案件重复。2021年5月8日,明山区农业农村局、明山生态环境分局、明山区水利局、明山区林业局和高台子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投诉人反映的台地大西沟水库实际为一处塘坝,长度约100米,平均宽度约50米,最大水深约5米,最大库容量约2.5万立方米。此塘坝已经存在40余年,早期用于灌溉,现已荒废。明山区辖区内无水源地,台地村农村饮用水源与此养殖场不在同一山沟,两处距离约440米。该养殖户建有污水池一座(7米×3米×3米=63立方米),有防渗、防外溢、防雨措施;堆粪场一处(5米×6米=30平方米),有防渗措施,堆粪场有盖。现场未发现猪粪、污水乱排乱放。本溪市水务局对农村饮用水源进行常规水质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台地村农村饮用水源各项指标均合格。投诉人反映的填水库建猪舍和污染水源地问题不属实。
垦赐农业生态养殖场经营者李某从刘某手中租用房屋养殖生猪。2020年9月,高台子街道办事处护林员在巡查中发现,垦赐农业生态养殖场毁坏林地对猪舍进行扩建,明山区林业局认定垦赐农业生态养殖场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问题。经第三方机构鉴定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共计1454平方米,2020年9月18日,明山区林业局立案(案件号为本明林罚送字〔2020〕第33号),依法处以罚款27410元,限期六个月恢复林地原状,当事人拒绝缴纳罚款、拒绝在任何法律文书上签字。2021年5月7日,明山区林业局将案件移交至明山区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投诉人反映毁林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该地村民对在此处养殖意见较大,村集体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对其强制搬迁。
涉关部门多次到现场调查,未发现猪粪、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同时,市水务局对农村饮用水源进行常规监测,该村饮用水源各项指标均合格。加之证据不足,法院不予立案。目前,台地村集体对此结果表示同意。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或本溪市、或明山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本溪市明山区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4599515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 明山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