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2-0073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8-12 | 成文日期: | 2022-08-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多地频发,个别地区发生规模较大疫情,国外疫情反弹明显,严防境外、域外疫情输入形势严峻,为更加精准落实我区各项防控措施,守住风险底线,巩固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认真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做好主动报备工作
所有域外来(返)溪人员应提前3天登录“数字明山”微信小程序进行注册并填报信息,完成自主报备,特殊情况也可现场报备,抵溪后应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特别是有7日内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旗)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溪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如因未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全面落实“落地即检”防控措施
省外来(返)我区人员抵达时应在交通枢纽即火车站、公路口等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在交通枢纽处进行现场采样的,应在抵达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市域外来(返)我区人员倡导落地即检。
三、全面加强常态化核酸筛查
我区各类风险职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市防指办最新文件要求确保按频次检测、应检尽检。其他域内所有居民应参加每周开展的一轮常态化区域核酸筛查,筛查分区域组织实施,开展时间以属地街道通知为准。常态化核酸筛查是早期发现疫情的重要手段,更是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居民主动参与、积极配合。
四、全面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管理
我区所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辽事通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住宿(提供住宿的洗浴场所)、景区、医疗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除落实上述防控措施外,还需按照市防指办最新文件要求查验7日内有市域外行程人员须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日内无市域外行程人员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全面做好进入人员风险排查工作。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会议、考试等各类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于落实不到位的场所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直至关停等措施。
五、全面严格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管理
对应进行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风险人员,均采取“一户一人”或“一户一家”方式。严格把握居家隔离标准,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其同住人在监测期间均足不出户。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其同住人因就医等确需外出,须经所在社区(村)批准,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佩戴N95口罩,落实闭环管理。
六、全面做好居民出行管理服务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疫情形势,通过关注“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查询风险地区变化,非必要不前往高中低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旗)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出市的,须提前向本单位及属地社区(村)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溪后要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科学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感谢您的配合。
明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