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2-00945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明山区段)工程建设项目未经登记坟墓处置方案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1-09 | 成文日期: | 2022-11-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明山区段)工程建设项目未经登记坟墓处置方案的公告
为了保障本桓集(宽)高速公路项目(明山段)征地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本溪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明山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会议纪要》(第2期)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处置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严格执行安置政策,依法安置。
二、处置范围
本桓集(宽)高速公路项目(明山段)用地范围内未经登记,且公告规定的迁移期限内未进行迁移的。
三、实施部门
由卧龙街道办事处负责,本溪市国土资源局明山分局,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本溪市明山区林业局、本溪市明山区土地房屋搬迁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处置方式
由政府选址,采取集中安葬的方式,对未经登记的无主坟墓进行处置,安置地点为卧龙六组胡家大山。在安放期限内统一看管,期间家属可到实施部门办理认领手续;超过安放期限后,由实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五、处置期限及安放期限
(一)处置期限: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8日
(二)安放期限:自安放完成之日起三年
联系人:艾德文
联系方式:13942415982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由卧龙街道办事处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本方案未尽事宜,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本溪市明山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