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24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政府关于三处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政府关于三处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文件要求,现将本溪环城国家森林公园、本溪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本溪国家地质公园等三处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来信、来电,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电 话:44599431
通讯地址:本溪市滨河北路1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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