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3-00249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政府关于三处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的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3-15 成文日期: 2023-03-15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明山区政府关于三处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5 09:34:59 【字体: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文件要求,现将本溪环城国家森林公园、本溪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本溪国家地质公园等三处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来信、来电,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电  话:44599431

通讯地址:本溪市滨河北路1678号


附件:

1.1本溪环城国家森林公园明山区调出范围图.jpg

3.1.1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明山区调出范围图.jpg

3.1.2辽宁本溪国家地质公园明山区调入范围图.jpg

2.1本溪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明山区调出范围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