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3-00411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有关规定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18 成文日期: 2023-04-18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3-04-18 10:06:26 【字体:

为鼓励支持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现将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的《本溪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明山区举报电话:024-4459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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