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446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5-12 | 成文日期: | 2023-05-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促进透明履职、依法行政,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二、活动时间
5月15日—5月19日
三、活动形式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重点宣传解读利企惠民政策、政务服务事项和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信息等事项。
四、活动内容
(一)转发“省长公开信”
5月15日,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转发省政府主要领导致全省人民的公开信。
(二)开展线上主题活动
1. 服务事项高效办。通过明山政务网围绕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取得的工作成效集中开展宣传,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满意度。
2. 在活动期间,“12345”综合服务平台开设专席热线,通过网上平台将热点问题及时解答。
(三)开展线下宣传活动
明山区活动现场安排。明山区拟于5月15日在新明街道办事处程家社区广场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各相关单位要为参加“政务公开日”活动人员提供保障,由1名分管领导带队,2—3名工作人员参加
本次活动要通过悬挂标语、电子屏显示、发放宣传单、政策咨询册等形式开展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政策和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各街道办事处因地制宜适时开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