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453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明山区分局 |
信息名称: | 市生态环境局明山区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5-18 | 成文日期: | 2023-05-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生态环境局明山区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明山生态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统筹推进严格执法;
(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推动法治建设加强法治督察,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
(三)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
(四)注重建设高素养的法治专门队伍,保障执法。
(五)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
(六)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七)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八)推动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城市管理、生态文明、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九)推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政府公正监管水平和科学监管效能。
(十)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