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3-00586 发布机构: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明山区工作协调组
信息名称: 明山区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18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09 成文日期: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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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18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9 09:10:08 【字体:

明山区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18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未发挥有效作用。明山区卧龙镇污水处理厂未运行。

二、整改目标

实现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三、整改措施

 2022年3月前对卧龙污水处理厂现有工艺进行改造,同时开展牛心台管网建设及卧龙管网维修工作。

2022年6月底前对卧龙污水出厂进行通水调试,促使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具体成效

一是区环保、属地办事处配合,对卧龙地区企业排污进行排查整治,确保企业污水经过预处理达到入网标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二是区住建局负责维修厂区内墙体、内部管网等基础设施,对现有工艺、部分设备及管道进行改造,2022年6月设备安装已完成,已通水达标运行。明山分局每月对排口水质进行监测,结果均达标。三是在牛心台地区建设一条污水管线,用于收集牛心台地区生活污水,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量,目前已完成。四是为保障卧龙污水处理厂长期稳定运行,2023年4月,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完成联网。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24-44871553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