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765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液化石油气站扩建LNG/L-CNG加气站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 成文日期: | 2023-10-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液化石油气站扩建LNG/L-CNG加气站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现受理“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液化石油气站扩建LNG/L-CNG加气站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拟批建方案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液化石油气站扩建LNG/L-CNG加气站工程
建设单位: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液化石油气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4组,规划用地面积0.38公顷,本次申请办理建筑面积1013.28㎡。该项目的实施,符合规划要求,该项目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已经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2023年第四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
为广泛听取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 2023 年 10月13日至 2023 年 10月 23日。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我局将依法举行听证会。公示期过后,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履行该项目建设行政许可事项。
附图:1.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液化石油气站扩建LNG/L-CNG加气站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2.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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